您好,关于上班路上崴脚骨折能否算工伤的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注意关键条件:必须是交通事故——自己走路崴脚一般不构成交通事故,难以认定为工伤。若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导致骨折且本人不负主要责任,则可以认定。若崴脚是因单位场所存在安全隐患导致的,可能按工作场所事故申请工伤。建议通过医疗保险报销,若有特殊情况可向当地人社局咨询。
2026-05-25 15:29:36 回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你在上班路上因非自身原因导致脚崴骨折,并且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如交通事故认定书等,那么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具体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认定结果。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25 13:13:44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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