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明确的受理审查期限,在收到仲裁申请的五日内需判断是否受理。若符合条件则受理并通知申请人,不符合则书面通知且说明理由。这保障了申请人及时知晓仲裁申请的初步结果。
(2)若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决定,申请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为申请人提供了另一种解决途径,避免因仲裁委员会的拖延导致权益无法及时得到保障。
(3)仲裁委员会受理申请后,要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需在十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保证了双方在仲裁程序中的信息对等和公平参与。
提醒:
申请人要留意仲裁委员会的受理决定时间,逾期未决定可及时向法院起诉。被申请人应按时提交答辩书,避免影响自身权益。
(一)申请人提交仲裁申请后,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五日内未明确是否受理,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劳动争议事项。
(二)当收到仲裁委员会受理通知后,被申请人要留意在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后的十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5天内判断是否受理。符合条件就受理并通知申请人;不符合则书面告知不受理且说明理由。
2.若仲裁委逾期没做决定,申请人可向法院起诉该劳动争议事项。
3.仲裁委受理申请后,5天内将申请书副本给被申请人,被申请人10天内交答辩书。
结论: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在收到仲裁申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逾期未决定申请人可向法院起诉;受理后五日内送副本给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十日提交答辩书。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明确的受理时间要求,在收到仲裁申请五日内需判定是否受理,若认为符合条件就应受理并通知申请人,不符合则书面告知且说明理由。若其逾期未作出决定,为保障当事人权益,申请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委员会受理申请后,要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也需在十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这一系列规定保障了劳动争议仲裁的有序进行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若大家在劳动争议仲裁方面遇到问题,或是对相关流程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