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他人撞后是否自己先付款,法律无强制规定,实践中需分情况处理。若对方积极承担费用并配合,无需自己先付。若对方不垫付,伤者情况紧急,为保障生命健康和及时治疗,可自行先付款并留存票据,后续向侵权方索赔。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若购买保险,可先联系保险公司,尝试启动理赔程序支付费用。
2.若经济困难无法支付,可与对方协商要求其垫付。
3.也可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解决费用难题。
1.关于被撞后费用支付问题,法律未强制规定必须由谁先付款。从实践角度,存在不同处理方式。
如果对方主动承担医疗费等费用且积极配合,伤者无需自己先付,可由对方负责费用支出。
2.若对方不愿垫付,而伤者情况紧急急需治疗,伤者可自行先付款治疗,同时留存好相关票据。之后凭借这些票据,向侵权方进行索赔。
3.若购买了保险,伤者可联系保险公司,尝试启动保险理赔程序来支付相关费用。
4.若伤者经济困难无法支付费用,可与对方协商要求其垫付,也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法律提醒:遇到此类情况,要及时留存好各种费用票据和相关证据,不同案件情况不同,若有疑问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若对方主动承担费用且配合,无需自己先付。
(二)对方不愿垫付,伤者情况紧急需治疗,可自行先付款,留存票据后续向侵权方索赔。
(三)购买保险的,可联系保险公司,看能否启动理赔程序支付费用。
(四)经济困难无法支付,可与对方协商垫付,或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1.法律没强制规定被撞后要自己先付款,实践中可分情况处理。
2.对方主动承担费用且配合,无需自己先付。
3.对方不垫付,伤者情况紧急,可先自行付款治疗并留好票据,后续向侵权方索赔。
4.有保险的话,可联系保险公司启动理赔程序。
5.经济困难时,可与对方协商垫付或申请救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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