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广州一名公交车司机,在公司连续工龄22年。我54岁。3月20日绿灯亮后我正常行车,与一台冲红灯的电动车发生事故,交警定责同等。公交公司以事故损失超过3万开除我,不发补偿金
这种情况确实比较复杂,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公交公司不能仅因一次事故就开除你且不发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你的情况符合这一规定,公司解除合同是违法的。其他方面,你可以先和公司协商,争取合理的补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4-08 11:05: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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