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房子已交付并过户,通常不能收回,但如果是附义务赠与,子女没履行约定义务,赠与人能撤销赠与收回房屋。
(二)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赠与人可行使法定撤销权收回房屋。
(三)赠与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要行使撤销权。
(四)赠与房屋后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可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六百六十六条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1.通常送出去且已过户的房子不能收回,但有特殊情况。
2.附义务赠与中,子女没履行约定,赠与人能撤销赠与收回房子。
3.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近亲属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赠与人可行使法定撤销权。
4.赠与人要在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5.若赠与后赠与人经济变差,影响生产生活,可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结论:
已送子女的房子交付并过户后一般不能收回,但在子女未履行附义务赠与的义务、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等情形下,赠与人可行使撤销权收回,撤销权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若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影响生活,可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通常房子赠与并完成过户后,赠与行为完成,赠与人不能随意收回。但当赠与是附义务的,而子女未履行义务,或者受赠人出现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这些情况时,赠与人享有法定撤销权。并且赠与人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权利。另外,若赠与房屋后赠与人经济状况变差,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赠与人可不再履行赠与义务。如果遇到此类房屋赠与纠纷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已送子女的房子交付并过户后通常不能收回,但有特殊情况。在附义务赠与中,子女未履行约定义务,赠与人可撤销赠与收回房屋。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时,赠与人可行使法定撤销权,且需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另外,若赠与房屋后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可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赠与人在赠与房屋时,若有附加条件应明确写入赠与合同。
2.当出现可撤销赠与的情形,赠与人要及时行使撤销权,避免超出行使期限。
3.若经济状况恶化,要留存好相关证据,证明对生产经营和家庭生活的严重影响。
房屋赠与后收回情况分析
(1)通常情况:一般而言,房屋赠与交付并过户后,是不能随意收回的。这体现了法律对赠与行为稳定性和受赠人权益的保护。
(2)特殊情形:如果赠与行为是附义务的,当受赠人未履行约定义务时,赠与人可撤销赠与收回房屋。同时,若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或者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赠与人也能行使法定撤销权。
(3)撤销权行使期限:赠与人的撤销权,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4)经济恶化情况:若赠与人在赠与房屋后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可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法律提醒:房屋赠与涉及复杂法律问题,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在进行房屋赠与时,建议提前咨询专业法律人士,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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