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承包的土地,建的养殖场,养殖场里有包括我家土地在内的5家土地,挨着我家养殖场的还有两家,都包的这5家地,3家养殖场除外,这5家土地还剩几亩,由我家承包了,养殖场和那几亩地一年一给钱,养殖场每年给的钱是固定的,就是那几亩地随行给钱,有一家嫌钱少,不包了,要扒养殖场,请问,她这种行为违反法律吗
一般来说不需要的,但要区分不同情况,国土资发[2007]220号文件有以下规定,二、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扶持政策(一)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8-04-30 18:16:36 回复
我国实行土地用途管制规则。国家对土地的用途管制不因自留地或者承包地等权属问题而有差别。占用耕地建养殖场是耕地总量减少的原由之一。根据《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国土资源部、乡下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20号)限定,畜禽养殖用地牵涉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解决用地手续。其规划布局和选址,应当坚决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公司或个人主要办事流程:
(一)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公司或个人,无论是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其他公司或个人,需经乡(镇)人民政府认可,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议规模化养殖事项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二)本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认可后,乡(镇)国土所要积极帮助商洽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解决用地备案手续。牵涉占用耕地的,要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则上不收取保证金或押金;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增加耕地。
专业解答养殖场拆迁补偿标准包括土地的补偿、养殖场建筑物、附属物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设备折旧及搬迁的补偿、禽畜出清补偿,关于遇到国家土地法养殖场拆迁补偿标准时我们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律师解析 在所在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拟占用的耕地列为畜禽养殖场用地的范围,有关养殖户就可以直接在其上建立养殖场,无须获得建设用地的审批(但兴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除外)。 但是具体养殖场的设立还需要符合《畜牧法》和《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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