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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98年在肇源茂兴分得土地,08年嫁到长春,村长以我迁户口为由将我的土地份额分给别人,并以我的名字确权分户出来,我该怎么维权
你好,需要准备当时相关的证件,准备起诉
请注意接听电话,,,
需要详细了解情况,为您做针对性解答。
首先,农村土地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你可先和村长沟通,要求恢复你的土地权益。若沟通无果,收集好能证明你原土地份额、户口迁移等相关证据,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法院判定村长行为违法并恢复你的土地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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