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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怎样分配?

ask****592 湖南-衡阳 土地承包咨询 2026.01.24 14:02:54 467人阅读

农村集体土地怎样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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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分配主要涉及承包地、宅基地等不同类型土地,分配的规则和流程有所不同,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承包地分配
     分配原则
  公平合理  :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数平均分配土地,确保每个成员都能在公平的基础上获得相应的土地权益。
  男女平等  :妇女与男子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分配对象
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例如出生在该集体经济组织且户口未迁出的人员、因合法婚姻关系等加入该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等。

     分配流程
1.   确定方案  :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2.   方案讨论  :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承包方案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3.   组织实施  :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4.   签订合同  :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包括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土地的用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条款。

     特殊情况处理
  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  :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随意调整承包地。但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批准。
  新增人口  :对于新增人口,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土地、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等途径解决承包地问题。

    宅基地分配
     分配原则
  一户一宅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符合规划  :宅基地的分配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申请条件
- 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 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 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分配流程
1.   申请  :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
2.   小组讨论  :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应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
3.   村级审核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级组织)审查。村级组织重点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
4.   乡镇审批  :根据各部门联审结果,由乡镇政府对农民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5.   丈量批放  :经批准用地建房的农户,应当在开工前向乡镇政府或授权的牵头部门申请划定宅基地用地范围,乡镇政府及时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到现场进行开工查验,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确定建房位置。
6.   验收发证  :农户建房完工后,乡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实地检查农户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四至等要求使用宅基地,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和规划要求建设住房,并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通过验收的农户,可以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2026-01-24 14:24: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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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 14:19: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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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分配遵循集体成员意愿,一般按户或人口数量分。分配要公平公正公开,保障成员权益。先明确集体成员资格,再根据村里实际情况制定分配方案。若有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找村里调解,也可走诉讼途径。

2026-01-24 14:18:41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农村集体土地补偿款分配不公平怎么维权认为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不合理的、不合法的,可以到解决。到的程序与其他普通民事案件相同,但是要有针对性的提供补偿款分配不公平、不合理、不合法的证据,由进行判断。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补偿谈判,必要时需录音留作证据在拆迁公告发布后,如果有拆迁公司找到被拆迁人洽谈,被拆迁人要索要他们的授权委托书,让他们出示工作证和拆迁人员的资格上岗证。因为拆迁人很有可能动用社会闲散人员恐吓威胁被拆迁人。与拆迁办工作人员沟通时,在必要时做录音,“这些话可能作为将来协商谈判取得重要补偿的信息线索,有些被拆迁户没有固定证据,很难证明对方的口头承诺”。房屋评估,报告不符实际要求重评而在评估公司人员上门时,被拆迁人也要让他们出示相应评估公司的资质及上岗证件,在评估报告中“与房屋实际面积,装修情况,层高不符的地方,要提出质疑,要让评估人员详细记载,必要时要他重新评估”。对于已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户,一定要注意向拆迁公司索要协议原件。“有些恶劣的拆迁人先让你签字,所有补偿金额、面积、楼号都是空白,与口头不一致”。行政裁决要充分表达自己意见被拆迁人在行政裁决阶段,不应采取不理会、不到场、不表达的做法,而是要利用程序性权利,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要注意行政裁决调解会上查看“记录人员是不是完整地记录了你的意见”。临对房屋状况拍照录像在行政裁决接近尾声时,要对自己的房屋状况,物品进行拍照录像,因为“程序走到这里,就可能面临”。即便行政裁决之后面临,被拆迁人也要拨打110,并找合适的位置和角度将过程拍摄下来,以保存有效的证据。在拆迁之初,被拆迁人一定要关注和搜集拆迁人和政府部门颁发的文件拆迁公告,拆迁地块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谁是拆迁单位,城市房屋拆迁资格证书,拆迁许可证,以及两个内部文件(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银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证明)。其中,两个内部文件需要通过提请政府信息公开或诉讼才能看到,还要关注通知甚至公开信,以及安置补偿实施细则或办法。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种类由于村级干部的法律意识淡薄,造成土地补偿费大量流失,引发村民与村委会、村民与村民、村民与乡镇政府的大量纠纷发生,主要三大类:1、村民不平等待遇侵权类纠纷(1)侵犯“男到女家”落户及其所生子女的平等分配权纠纷;(2)侵犯未迁出户口“外嫁妇女”及其子女的平等分配权纠纷;(3)侵犯离婚后没迁出户口或再婚子女入户的平等分配权纠纷;(4)侵犯由外村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平等分配权纠纷;(5)侵犯在校大中专学生的平等分配权纠纷;上述集体组织成员在村委会制定《农村集体组织分配土地补偿款方案》时往往被少分配甚至不分配,他们的平等分配权被限制或者剥夺,属于典型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2、土地补偿费被有关单位截留侵权类纠纷(1)村委会截留村民小组土地补偿费纠纷;(2)乡镇政府截留村委会或村民小小组土地补偿费纠纷;3、是否分配土地补偿费纠纷土地补偿费是否分配纠纷往往发生在村民与村委会之间,村委会在收到土地补偿费后,有的明确决定不分配土地补偿;有的决定分配比例;有的全部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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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0.16 179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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