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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的房子能要回来吗

李* 上海-青浦区 房产纠纷咨询 2026.02.28 02:23:03 408人阅读

过户的房子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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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过户的房子通常不能随意要回,但存在重大误解、被欺诈胁迫签订过户合同,或赠与过户且未公证、无公益目的等法定情形时,有可能要回。
法律解析:
房产过户后,房屋所有权就发生了转移,一般情况下原产权人不能要求返还。不过,当出现重大误解、被欺诈、胁迫等情况签订的过户合同,受损方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可行使撤销权撤销合同并要求返还房屋。对于赠与过户,若未经过公证且不具有救灾、扶贫等公益目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能撤销赠与。但要注意撤销权受除斥期间限制,超过规定时间不行使撤销权就会消灭。若符合法定撤销情形,可先尝试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合同并返还房屋。如果大家在房产过户及要回方面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6-02-28 05:51: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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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过户的房子通常不能随意要回,因为房产过户代表房屋所有权已转移,若无法定情形,原产权人无法要求返还。
2.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可以要回。因重大误解、被欺诈、胁迫等签订的过户合同,受损方能够行使撤销权,撤销合同并要求返还房屋;赠与过户且未经过公证或不具有公益目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可撤销赠与。但撤销权受除斥期间限制,超期不行使会消灭。
3.若符合法定撤销情形,可先与对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合同并返还房屋。

2026-02-28 05:46: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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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通常情况下,过户的房子不能随意要回,因为房产过户完成后,房屋所有权已完成转移。
(2)不过在特定情形下房子可能要回。比如因重大误解、被欺诈、胁迫等签订的过户合同,受损方可撤销合同并要求返还房子;赠与过户且未公证、不具公益目的的,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前能撤销赠与。
(3)撤销权受除斥期间限制,超过一定时间未行使就会消灭。若符合法定撤销情形,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合同并返还房屋。

提醒:
如果想撤销过户合同要回房子,务必注意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不同情况对应解决方案有差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2-28 05:32: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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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了解自身情况。对照重大误解、被欺诈胁迫、赠与过户等可撤销情形,确认自己是否符合要回房子的条件。

(二)评估撤销权期限。明确除斥期间,避免因超过时间导致撤销权消灭而无法要回房子。

(三)尝试协商。符合条件时,先与对方友好协商,说明情况,看能否达成返还房屋的一致。

(四)提起诉讼。若协商不成,准备好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合同并返还房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2026-02-28 05:31: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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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常,已过户的房子不能随意要回,因为过户后房屋所有权已转移,无法定情形,原产权人无法要求返还。
2.不过,若因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签订过户合同,受损方可撤销合同要回房屋。
3.赠与过户且未公证、无公益目的的,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前可撤销赠与。
4.撤销权受除斥期间限制,超期则消灭。符合条件时,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

2026-02-28 03:48: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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