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破产时,债务按法定程序处理。先由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法院受理后指定管理人。
2.管理人接管企业财产、印章等资料,调查财产状况并编制报告和清册。
3.管理人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债权人说明债权数额等情况。随后召开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
4.企业财产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按顺序清偿职工工资、社保税费、普通债权。
5.若财产不足,同一顺序按比例分配,破产程序终结后未清偿债务不再清偿。
结论:
企业宣布破产后,债务按法定程序处理,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按职工工资、社保税款、普通债权顺序清偿,不足时按比例分配,程序终结后未清偿债务不再清偿。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企业破产需先由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法院受理指定管理人。管理人接管企业相关资料并调查财产状况、编制清册。然后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召开债权人会议核查。企业财产清偿顺序有明确规定,优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依次是职工工资等、社保费用和税款、普通破产债权。若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全部债权,按比例分配。破产程序结束,未获清偿的债务无需再还。这种规定保障了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市场秩序。如果您在企业破产债务处理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1.企业宣布破产后,债务需依照法定程序处理。先由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指定管理人,管理人接管企业相关资料,调查财产状况并编制报告与清册。
2.管理人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债权人在申报期限内说明债权情况,随后召开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
3.企业财产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按顺序清偿:先支付职工工资等,接着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最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
4.若破产财产无法满足同一顺序的清偿需求,按比例分配。破产程序终结后,未清偿的债务不再清偿。
建议企业在经营中合理规划财务,避免过度负债;债权人及时关注企业经营状况,在企业出现危机时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分析:
(1)企业破产启动需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受理指定管理人。管理人接管企业关键资料并调查财产状况,为后续处理奠定基础。
(2)债权申报环节,管理人通知债权人,债权人需在规定期限内说明债权情况。债权人会议对债权进行核查,保障各方权益。
(3)企业财产清偿遵循法定顺序,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依次清偿职工工资、社保税费和普通债权。若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要求,按比例分配。
(4)破产程序终结后,未清偿债务不再清偿,这是破产制度对企业和债权人权益的一种平衡。
提醒:
企业和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应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债权人要及时准确申报债权,避免错过申报期限。不同企业破产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企业要按法定流程处理破产债务。债务人或债权人先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指定管理人。管理人接管企业相关资料,调查财产状况并编制报告和清册。
(二)管理人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然后召开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
(三)企业财产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按顺序清偿职工工资等、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普通破产债权。
(四)若破产财产不够清偿同一顺序要求,按比例分配。破产程序终结后,未清偿债务不再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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