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计算辞退补偿时,员工要明确加班费属于正常劳动所得的货币性收入,应算入月工资基数。
(二)若发现用人单位计算辞退补偿未包含加班费,先与单位友好协商,指出法律规定,要求其重新核算补偿金额。
(三)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加班记录等相关证据,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1.辞退补偿要把员工加班费算进去。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月工资是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2.工资按应得算,含计时、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收入,加班费属正常劳动所得,计算月工资基数时应包含。
3.若单位算补偿没算加班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能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结论:
辞退补偿中员工加班费应算在内,若单位未算入,劳动者可协商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法律解析:
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而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此月工资为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工资按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涵盖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加班费属于劳动者正常劳动所得的货币性收入,因此在计算辞退补偿的月工资基数时,理应包含加班费。若用人单位在计算辞退补偿时未将加班费算入,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劳动者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遇到此类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有效的法律帮助。
辞退补偿计算时员工加班费应算入月工资基数。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月工资是解除或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此工资按应得工资算,涵盖计时、计件工资及奖金、津贴等货币性收入。加班费作为劳动者正常劳动所得的货币收入,理应包含在辞退补偿的月工资计算中。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若用人单位计算辞退补偿时未算入加班费,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友好协商,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
2.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依靠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辞退补偿计算与员工工资密切相关。经济补偿依据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2)月工资的计算标准为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且是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来算,涵盖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3)加班费属于劳动者正常劳动所获得的货币性收入,因此在确定辞退补偿的月工资基数时,理应把加班费包含进去。
(4)当用人单位在计算辞退补偿时未将加班费算入,劳动者可先和单位协商,若协商无果,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
劳动者遇到辞退补偿问题要留意工资计算是否合规,若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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