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签署后不会立即生效,需完成特定程序才具备效力。
要使离婚协议生效,夫妻双方先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受理回执单后开始计算三十日冷静期。冷静期内若一方反悔,可持相关证件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合格,予以登记并发证,离婚协议才正式生效。若未完成这些程序,离婚协议不产生效力。
建议打算离婚的夫妻充分沟通,谨慎决定是否离婚。在签署离婚协议前,仔细考虑协议条款。冷静期内认真思考,避免冲动决定。冷静期届满后,及时共同办理离婚证申领手续,确保离婚协议生效。
法律分析:
(1)离婚协议的生效有严格法定程序。仅签署离婚协议并不意味着其生效,需夫妻双方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自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并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进入三十日的冷静期。在这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
(3)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还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婚姻登记机关才会予以登记并发证,此时离婚协议才正式生效。若未完成这些程序,离婚协议不产生效力。
提醒:
签署离婚协议后务必按法定程序完成离婚登记,冷静期内要慎重考虑,若对离婚程序或协议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一)签署离婚协议后,要及时和配偶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获取《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开启冷静期。
(二)在三十天冷静期内保持理性,确定是否真的要离婚。若反悔,持相关证件撤回申请。
(三)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再次和配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配合审查,完成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开始计算冷静期,期限为三十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1.离婚协议签了也不一定生效,签完后夫妻要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从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发回执单起算三十天冷静期。
3.冷静期内一方反悔,可拿相关证件撤回申请。
4.冷静期结束后三十天内,双方再一起去申请发离婚证,审核通过才发证,这时离婚协议才生效。
5.没完成这些程序,离婚协议就不生效。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