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被拖欠工资,应按劳动合同工资支付标准计算,未签合同则参照单位同岗位或相近岗位正常出勤木工的工资。若老板无故拖欠,不仅要支付工资,木工还能主张经济补偿,可按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加付赔偿金。
1.可先尝试与老板协商解决此事,和平友好地达成工资支付共识。
2.若协商无果,木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借助行政力量促使老板支付工资。
3.也能申请劳动仲裁,由专业仲裁机构判定工资支付事宜。
4.若对仲裁结果不满,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分析:
(1)工资计算方面,有劳动合同的按约定标准计算;未签合同则参照本单位同岗位或相近岗位正常出勤木工的工资确定。这保障了木工即使未签订书面合同,也能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
(2)老板无故拖欠工资,木工不仅可要求支付工资,还能主张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标准为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赔偿金,这是对老板拖欠工资行为的一种惩罚性规定。
(3)维权途径上,木工可先与老板协商,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为木工提供了多层次的维权渠道。
提醒:
维权过程中注意保留工作证据,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工资计算:有劳动合同按约定标准计算;未签合同,参照本单位同岗位或相近岗位木工正常出勤工资确定。
(二)经济补偿:老板无故拖欠工资,木工可主张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加付赔偿金。
(三)维权途径:先和老板协商;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还可申请劳动仲裁;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1.木工被拖欠工资,有合同按约定标准算;没合同则参照单位同岗或相近岗位正常出勤工资。
2.老板无故拖欠,除支付工资,木工可要求经济补偿,按应付金额50%-100%加付赔偿金。
3.先和老板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4.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起诉维权。
结论:
木工被拖欠工资,有合同按约定支付,没合同参照同岗位工资。老板无故拖欠,木工可获工资及经济补偿,可协商、投诉、仲裁或起诉维权。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需按劳动合同履行义务。当木工被拖欠工资,若有劳动合同,应按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标准支付。若未签合同,参照本单位同岗位或相近岗位木工正常出勤工资确定,保障劳动者权益。若老板无故拖欠,除支付工资,劳动者可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获经济补偿。木工维权可先与老板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申请劳动仲裁。若对仲裁结果不满,可向法院起诉。若遇到此类问题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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