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虽未明确员工患重大疾病企业具体补偿金额,但有相关规定保障员工权益。在医疗期内,企业要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的病假工资。
2.医疗期满后,若员工无法从事原工作和新安排工作,企业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合同,同时需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3.企业还可能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会适当增加,患重病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增加部分不低于100%。
建议企业严格按规定执行,保障员工权益;员工也要了解自身权益,遇到问题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法律分析:
(1)员工患重大疾病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企业应给予的具体补偿金额。这意味着在补偿数额上存在一定的灵活性和不确定性。
(2)在员工医疗期内,企业有支付病假工资的义务,且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这保障了员工在患病期间的基本生活。
(3)医疗期满后,若员工无法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企业可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同时需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等。此外,还可能支付医疗补助费,重病和绝症会适当增加。
提醒:
员工遇到此类情况要留意企业支付的病假工资、经济补偿和医疗补助费是否符合规定,企业则需严格按法律要求操作。不同情况差异大,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员工在医疗期内,企业需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病假工资。
(二)医疗期满后,若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及新安排工作,企业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劳动合同。
(三)企业按员工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四)企业可能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法律没明确企业对患重大疾病员工的具体补偿金额。
2.员工在医疗期内,企业要按规定发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3.医疗期满,员工无法从事原工作和新安排工作的,企业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或多付一月工资可解约,按工作年限给经济补偿,每满一年给一月工资等。
4.企业还可能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重病、绝症适当增加。
结论:
法律未明确员工患重大疾病企业具体补偿金额,医疗期内企业支付病假工资,医疗期满符合条件解除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和可能的医疗补助费。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员工患重大疾病时,在医疗期内企业要按规定支付病假工资,且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当医疗期满,员工无法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企业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企业要按员工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此外,还可能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会适当增加。如果遇到员工患重大疾病补偿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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