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债务性质,若为配偶个人债务,用证据证明财产属于自己或自己应享有的份额,向执行法院提执行异议。
(二)若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自己不知情且未用于家庭生活,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为配偶个人债务,同时收集未签字、款项未用于家庭等证据。
(三)若执行程序违法,如超标的查封、错误执行等,向上级法院或检察院反映,通过监督程序纠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当配偶成被执行人,维权方式如下:
1.确认债务性质,若属配偶个人债务,不以夫妻共同财产中自己部分偿债,向执行法院提异议,提交财产属个人或应享份额的证据。
2.债务被认定共同,但自己不知情且未用于家庭生活,可起诉确认是配偶个人债务,收集未签字、款项未用于家庭等证据。
3.执行程序违法,如超标的查封等,向上级法院或检察院反映,纠正错误执行。
结论:
配偶成为被执行人时,可通过确认债务性质、提起诉讼、反映执行程序违法情形等方式维权。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配偶成为被执行人的情况,需区分债务性质。如果是配偶个人债务,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的部分无需用于偿债,可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并提交财产相关证据。若债务被认定为共同债务,但自己不知情且未用于家庭生活,可向法院诉讼请求确认为配偶个人债务,同时要收集未签字、款项未用于家庭等证据。若执行程序存在违法,如超标的查封、错误执行等,可向上级法院或检察院反映以纠正错误。在面对复杂的法律问题和执行情况时,每个人的案件细节可能不同,法律适用也会有所差异。若遇到此类情况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当配偶成为被执行人,维权要区分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若为配偶个人债务,不应以夫妻共同财产中自己的部分偿债,可向执行法院提执行异议并提交财产为个人所有或应享份额的证据。
若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自己不知情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为配偶个人债务,同时收集未签字、款项未用于家庭等证据。
若执行程序存在违法情形,如超标的查封、错误执行等,可向上级法院或检察院反映,通过监督程序纠正错误执行行为。
建议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确保维权行为合法有效,同时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存。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