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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企业的一名保安,已经63岁了,在我这干了三年,签署的是劳务合同,前段时间上夜班过程中表达自己不舒服,请假回家,回家一小时后猝死了。现在家属主张是工伤,索赔106万。这能确定是是工伤吗?我需要赔偿吗?
一般来说,63岁签劳务合同通常不认定为工伤。但在工作时间和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可视同工伤。该保安上夜班不适回家1小时后猝死,有视同工伤可能。建议先和家属协商,看能否达成合理赔偿方案;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由法院判定是否属工伤及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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