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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诉讼判决结果要如何去执行

王** 重庆-万州区 工伤赔偿标准咨询 2026.01.31 10:57:00 308人阅读

工伤赔偿诉讼判决结果要如何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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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诉讼判决后执行分两种情况。若对方主动履行判决,按判决内容赔偿。若对方拒绝履行,胜诉方可在判决书规定履行期届满后两年内,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时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胜诉方要及时关注对方履行情况,一旦对方拒绝履行,尽快准备材料申请强制执行,避免错过两年时效。
2.法院应高效受理执行申请,及时发出执行通知并采取查询、冻结等执行措施。
3.对于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司法机关要严格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起到震慑作用。

2026-01-31 14:33: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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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工伤赔偿诉讼判决后,若对方主动履行,按判决内容进行赔偿,流程相对简单。
(2)若对方拒绝履行,胜诉方要在判决书规定履行期届满后的两年内,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时需准备好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
(3)法院受理申请后,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还可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财产,扣留、提取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等执行措施。
(4)若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将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提醒:
申请强制执行务必注意两年的时间限制。不同工伤赔偿案件情况有别,若遇到复杂问题,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1-31 12:33: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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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方主动履行判决时,按照判决内容获得赔偿。
(二)对方拒绝履行判决,在判决书规定履行期届满后,胜诉方两年内可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要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
(三)法院受理后会向被执行人发执行通知,还会查询、冻结、划拨其财产,扣留、提取其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财产等。
(四)若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026-01-31 12:14: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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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赔偿判决后,若对方主动履行,按判决赔偿。
2.若对方拒绝履行,胜诉方可在判决履行期届满后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同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时提交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
3.法院受理后发执行通知,可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财产,扣留、提取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
4.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2026-01-31 11:44: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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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工伤赔偿诉讼判决后,对方主动履行则按判决赔偿;对方拒绝履行,胜诉方可在两年内向相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多种执行措施,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赔偿诉讼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当对方主动履行判决时,整个赔偿流程顺利完成。若对方拒绝履行,胜诉方在判决书规定履行期届满后的两年内,可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时要提交必要材料。法院受理后会采取一系列执行措施保障胜诉方权益。而对于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判决的被执行人,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受到刑事处罚。如果在工伤赔偿执行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31 11:38:07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要看有没有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的情形,如果没有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的情形就不能申请强制执行。二、执行条件执行程序的发生,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一)必须具有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包括人民作出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书、调解书,公证机关制作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制作的依法由人民执行的决定书。(二)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具有给付内容。(三)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故意拖延、逃避或拒绝履行义务。三、执行措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执行措施包括以下几种: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储蓄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稿费等;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搜查;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执行文书中所指定的财物或者票证;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通知有关单位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强制被执行人完成法律文书中指定的行为;对迟延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强制其支付迟延履行金或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代为权诉讼判决怎么执行审理作出判决确定债权人的代位权成立后,在次债务人向代位权人清偿前,该债权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应该作为债务人的所有债权人的债权的担保。依照债权平等的原则,债权人的债权,除具有优先受偿权(如有担保物权或法定优先权)者外,无论发生时间先后,原因如何,数额多寡,均应该得到平等受偿。虽然《合同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子消灭。”但该规定应该理解为在代位权诉讼中,为了便于保障债权人的债权,提高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积极性,对代位权的行使与强制执行合并判决,并非赋予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的债权以优先权。优先权产生于法律的明确规定,但在合同法和其他法律中,并没有规定行使代位权的债权具有优先权。从外国有关代位权的法律规定来看,均没有规定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因此,在代位权诉讼结束后,如果次债务人没有向代位权人清偿,其他已经取得强制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0条关于被执行人的财产被一个因执行确定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加分配的规定,参与实现债权的分配。在债务人宣告破产的情况下,代位权的行使因之中断,尚未执行的全部财产及尚未清结的。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代为权诉讼判决怎么执行审理作出判决确定债权人的代位权成立后,在次债务人向代位权人清偿前,该债权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应该作为债务人的所有债权人的债权的担保。依照债权平等的原则,债权人的债权,除具有优先受偿权(如有担保物权或法定优先权)者外,无论发生时间先后,原因如何,数额多寡,均应该得到平等受偿。虽然《合同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子消灭。”但该规定应该理解为在代位权诉讼中,为了便于保障债权人的债权,提高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积极性,对代位权的行使与强制执行合并判决,并非赋予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的债权以优先权。优先权产生于法律的明确规定,但在合同法和其他法律中,并没有规定行使代位权的债权具有优先权。从外国有关代位权的法律规定来看,均没有规定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因此,在代位权诉讼结束后,如果次债务人没有向代位权人清偿,其他已经取得强制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可以参照最高人民《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0条关于被执行人的财产被一个因执行确定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加分配的规定,参与实现债权的分配。在债务人宣告破产的情况下,代位权的行使因之中断,尚未执行的全部财产及尚未清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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