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我明确拒绝了不想跟他发生关系 但是他还要做 并且来脱我裤子这种算构成强奸吗
这种情况有可能构成强奸,但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
根据《刑法》规定,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如果你已明确拒绝,对方仍强行脱你裤子,其行为很可能违背了你的意志,若后续发生了性关系,且对方采取了暴力(如殴打、捆绑等)、胁迫(如以揭发隐私相威胁等)或其他使你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手段,就构成强奸罪。即使最终未发生性关系,若对方已着手实施强奸行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也可能构成强奸罪未遂。
不过,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强奸罪需要依据具体证据,如现场痕迹、证人证言、聊天记录等,来综合判断行为是否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建议你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报警,让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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