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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已到期了之后该做些什么

杨** 重庆-大足区 合同纠纷咨询 2026.01.26 08:27:02 427人阅读

合同已到期了之后该做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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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到期后,按性质和履行情况处理。特定事务合同如委托合同,事务完成无遗留问题,权利义务终止,无需特别操作。
2.持续履行合同如租赁合同,到期无续约意向,承租方返还租赁物,出租方退还押金等费用。
3.一方想续约,应合理时间内协商,重新签约明确新权利义务。
4.合同到期有未决事项,按约定或法律解决,协商不成,可调解、仲裁或诉讼。

2026-01-26 13:15: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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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合同到期后要根据合同性质和履行情况处理,特定事务合同完成且无遗留问题权利义务终止;持续履行合同到期无续约意向要返还租赁物、退还费用;一方想续约需协商重签合同;有未解决事项按约定或法定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处理。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同性质的合同到期后处理方式不同。对于完成特定事务的合同,事务完成且无遗留问题,双方权利义务自然终止,这符合合同履行完毕的规定。而持续履行的合同,像租赁合同,到期无续约意向时,承租方返还租赁物、出租方退还押金是遵循合同结束后恢复原状的原则。若一方想续约,协商重签合同能明确新的权利义务,保障双方权益。当合同到期存在未解决事项,按约定或法定解决是为了维护公平和诚信。若协商不成采取调解、仲裁或诉讼方式,是法律赋予当事人解决纠纷的途径。如果您在合同到期处理方面遇到难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

2026-01-26 12:09: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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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后要根据合同性质和履行情况处理。对于完成特定事务的合同,像委托合同,事务完成且无遗留问题,双方权利义务自动终止,无需特别操作。

若为持续履行的合同,如租赁合同,到期且双方无续约意向,承租方应返还租赁物,出租方退还相关费用。若一方想续约,需在合理时间内协商,重新签订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若合同到期有未解决事项,如质量问题、款项结算等,双方要按约定或法律规定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
1.完成特定事务合同到期无遗留问题,自然终止。
2.持续履行合同到期无续约意向,按规定返还物品和费用。
3.有续约意向的及时协商签约。
4.有未解决事项先协商,协商不成用法律途径解决。

2026-01-26 10:55: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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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完成特定事务的合同,在事务完成且无遗留问题时,合同到期双方权利义务自然终止,无需特别处理。这体现了合同目的实现后,合同关系的正常结束。
(2)持续履行的合同,如租赁合同,到期且双方无续约意向,承租方返还租赁物,出租方退还押金等费用,这是遵循合同履行完毕后的清理原则。
(3)一方希望续约,应在合理时间协商并重新签订合同,明确新权利义务,以保障双方后续合作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4)合同到期有未解决事项,按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处理,这为解决纠纷提供了多元途径。

提醒:
合同到期处理时,要注意保留相关履行和协商的证据。不同合同情况复杂,若遇难题,建议咨询以获精准分析。

2026-01-26 08:55: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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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完成特定事务的合同,事务完成无遗留问题,无需特别操作,让合同自然终止。
(二)对于持续履行的合同,到期无续约意向,承租方返还租赁物,出租方退还相关费用。
(三)若一方想续约,在合理时间与对方协商,重新签订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四)合同到期有未解决事项,按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2026-01-26 08:27:34 回复

有区别。缴百分之六十的养老保险就是养老保险的缴纳基数。一、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一般来说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二、尽管累计缴费年限在10年或15年以上,并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就能够享受养老金待遇,但是缴费年限越长,缴费金额越多,今后的养老金也就越多,反之则少。三、养老保险退休金高低的计算,很大程度取决于你个人缴费基数的大小,同样条件下(缴费时间,退休年龄,同一工种)按100缴费一定比按60缴费的养老金多。扩展资料养老保险的基本定义养老保险(dac)是国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劳动岗位后而建立的一种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险制度。目的是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所谓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所谓基本,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其中法定的年龄界限才是切实可行的衡量标准。同时被保险人只有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已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及丧葬补助费等。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被保险人按不同缴费比例共同缴纳。以北京市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例:企业每月按照缴费总基数的19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8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本作用养老保险是以老年人的生活保障为指标的,通过再分配手段或者储蓄方式建立保险基金,支付老年人生活费用。它的实施具有以用:有利保证劳动力再生产通过建立养老保险的制度,有利于劳动力群体的正常代际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长劳动力顺利就业,保证就业结构的合理化。有利于社会的安全稳定养老保险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养。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老年人口的比例越来越大,人数也越来越多,养老保险保障了老年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等于保障了社会相当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对于在职劳动者而言,参加养老保险,意味着对将来年老后的生活有了预期,免除了后顾之忧,从社会心态来说,人们多了些稳定、少了些浮躁,这有利于社会的稳定。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各国设计养老保险制度多将公平与效率挂钩,尤其是部分积累和完全积累的养老金筹集模式。劳动者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数额,与其在职劳动期间的工资收入、缴费多少有直接的联系,这无疑能够产生一种激励劳动者的职期间积极劳动,提高效率。此外,由于养老保险涉及面广,参与人数众多,其运作中能够筹集到大量的养老保险金,能为资本市场提供巨大的资金来源,尤其是实行基金制的养老保险模式,个人账户中的资金积累以数十年计算,使得养老保险基金规模更大,为市场提供更多的资金,通过对规模资金的运营和利用,有利于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在中国,90年代之前,企业职工实行的是单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提出: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从此,中国逐步建立起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工资每月多少等,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来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将承担不利后果。“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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