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泰州法律咨询 > 泰州劳动仲裁法律咨询 > 公司要求签订不可仲裁协议是否有效力

公司要求签订不可仲裁协议是否有效力

刘* 江苏-泰州 劳动仲裁咨询 2026.01.22 06:49:08 479人阅读

公司要求签订不可仲裁协议是否有效力

其他人都在看:
泰州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泰州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公司要求签订的不可仲裁协议通常不具有法律效力。仲裁是解决民商事纠纷的可选途径,需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公司单方面要求签订不可仲裁协议,限制员工仲裁权利,违背自愿原则,若排除劳动者主要权利,会被认定无效。
2.解决措施与建议:
-员工若遇到公司要求签订不可仲裁协议,应明确拒绝,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若已签订此类协议,发生纠纷且符合仲裁受理条件,可直接申请仲裁,依靠法律途径解决。
-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对公司此类不合理要求进行纠正和处罚,保障劳动者权益。

2026-01-22 10:06:01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仲裁是解决民商事纠纷的可选途径,其核心原则是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协议,仲裁委不会受理仲裁申请。
(2)公司单方面要求签订不可仲裁协议,这一行为限制了员工利用仲裁解决纠纷的权利,与仲裁自愿原则相悖。
(3)若不可仲裁协议排除了劳动者的主要权利,依据法律规定,该协议可能被判定为无效。
(4)即便存在不可仲裁协议,当纠纷符合仲裁受理条件时,当事人依然能够申请仲裁,仲裁机构会依法进行处理。

提醒:
员工遇到公司要求签订不可仲裁协议时需谨慎,该协议可能无效。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22 09:19:52 回复
咨询我

(一)员工遇到公司要求签订不可仲裁协议,可与公司沟通,说明该协议违背仲裁自愿原则,不具有合法性。
(二)若公司坚持签订,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由其对公司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
(三)当发生纠纷且符合仲裁受理条件时,员工可直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必受该协议约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这表明仲裁需双方自愿,公司单方面要求签订不可仲裁协议违反此规定,可能被认定无效。

2026-01-22 08:04:32 回复
咨询我

1.公司要求签的不可仲裁协议往往无效。仲裁是解决民商事纠纷的可选途径,需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才能用此方式。没协议,仲裁委不会受理仲裁申请。
2.公司单方面要求签不可仲裁协议,限制员工仲裁权,违背自愿原则。若协议排除劳动者主要权利,会被认定无效。
3.纠纷发生时,只要符合条件,即便有协议,当事人也能申请仲裁,仲裁机构会依法处理。

2026-01-22 07:59:33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公司要求签订的不可仲裁协议通常无效。
法律解析:
仲裁是解决民商事纠纷的可选方式,依据法律规定,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需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无仲裁协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公司单方面要求签订不可仲裁协议,限制了员工通过仲裁解决纠纷的权利,违背了仲裁自愿原则。而且若该协议排除了劳动者主要权利,会被认定无效。即便存在此协议,发生纠纷且符合仲裁受理条件时,当事人仍能申请仲裁,仲裁机构会依法处理。如果您在面对类似公司要求签订不可仲裁协议的情况,或者在劳动纠纷仲裁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1-22 07:01:27 回复

从合同法的自由原则来看私人之间也可签订协议合同签订合同应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缉肠光段叱灯癸犬含华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只要不违背上述条款就应当有效。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律师解析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