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员时员工未休年假应获补偿。法律明确,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按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假天数并支付报酬,折算后不足1整天部分不支付。
具体折算方法为用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除以365天,再乘以职工本人全年应享年假天数,减去当年度已安排年假天数。支付标准是按日工资收入300%支付,其中含正常工作工资。
为保障员工权益,公司应准确计算未休年假天数和补偿金额,及时支付补偿。员工自身也应关注权益,若公司未依法补偿,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法律分析:
(1)公司裁员时员工未休年假可获补偿,这是法律赋予员工的权益。当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按规定对未休年假进行处理。
(2)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通过特定折算方法得出,即(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3)支付标准为日工资收入的300%,且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提醒:
员工遇到公司裁员未补偿未休年假情况,要及时保留相关工作时间、年假未休等证据。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员工应先与公司沟通,明确自己应休未休年假的天数,并要求公司按照规定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二)若沟通不成,员工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其介入调查。
(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1.公司裁员时,员工未休年假需给予补偿。
2.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合同时,若当年度未让员工休满年假,要按员工已工作时间折算未休天数并支付报酬,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支付。
3.折算方法:(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天数÷365)×全年应享年假天数-已安排年假天数。
4.支付标准为日工资收入的300%,其中含正常工作工资。
结论:
公司裁员时,员工未休年假公司应给予补偿,按规定折算应休未休年假天数,按日工资收入300%支付报酬(含正常工作工资)。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若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需按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支付标准是按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正常工作期间工资。这保障了员工在被裁员时未休年假的权益。如果您在公司裁员时遇到未休年假补偿方面的问题,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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