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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时拆迁安置房分割要综合原房屋权属、拆迁政策和安置情况确定。若原房屋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且安置房权益完全来自该婚前房屋,未因配偶身份增加安置面积、补偿款,也未用夫妻共同财产补差价,安置房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2.若原房屋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拆迁后的安置房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3.若原房屋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但拆迁因配偶人口因素增加安置利益或用夫妻共同财产补差价,该部分增加或补差对应的权益属共同财产,离婚时就该部分分割。
4.双方对安置房归属有书面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解决措施和建议:
1.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后可对房屋及可能涉及的拆迁安置权益进行书面约定,明确归属。
2.涉及拆迁时,注意留存相关证据,如房屋产权证明、拆迁协议、资金支付凭证等,以便在离婚分割财产时维护自身权益。
3.离婚时若对拆迁安置房分割有争议,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2026-01-15 08:57: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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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分割拆迁安置房时,要综合考虑原房屋权属、拆迁政策以及安置情况。
2.如果原房屋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且拆迁安置房权益完全来自该婚前房屋,没因配偶身份增加安置面积、补偿款,也没用夫妻共同财产补差价,那安置房还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3.要是原房屋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拆迁后的安置房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若原房屋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但拆迁时因配偶人口因素增加了安置利益,或用夫妻共同财产补足了差价,这部分增加或补差对应的权益就是共同财产,离婚时要对这部分进行分割。
5.若双方对安置房归属有书面约定,就按约定来。
2026-01-15 07:14: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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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若原房屋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且拆迁安置房权益完全来自该婚前房屋,未因配偶身份增加安置面积、补偿款,也未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差价,安置房仍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2)若原房屋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拆迁后的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若原房屋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但拆迁时因配偶人口因素增加安置利益或用夫妻共同财产补足差价,该部分对应的权益属共同财产,离婚时就该部分分割。
(4)双方对安置房归属有书面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提醒:离婚分割拆迁安置房情况复杂,不同案情处理方式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1-15 05:53: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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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原房屋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且拆迁安置房权益完全来自该婚前房,未因配偶身份增加安置利益、未用共同财产补差价,安置房属个人财产,离婚不分割。
(二)若原房屋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拆迁安置房属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三)若原房屋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但拆迁因配偶人口因素增加安置利益或用共同财产补差价,该部分对应权益属共同财产,离婚分割该部分。
(四)双方对安置房归属有书面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026-01-15 04:58: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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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时拆迁安置房分割要综合原房屋权属、拆迁政策及安置情况确定,婚前个人财产对应安置房可能属个人财产不分割,婚后共同财产对应安置房属共同财产协商或法院判决分割,婚前财产但有配偶因素增加利益或用共同财产补差部分需分割,有书面约定从约定。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财产归属需明确界定。若原房屋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且拆迁安置房权益完全源于此,与配偶无关,那安置房仍为个人财产,离婚不分割。若原房屋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安置房作为其转化形式,自然也是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会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判决。若婚前个人财产拆迁时因配偶人口因素增加利益或用共同财产补差,该部分对应权益属共同财产要分割。同时,若双方对安置房归属有书面约定,尊重约定。如果大家在离婚拆迁安置房分割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6-01-15 04:45:3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