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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未签书面租赁合同但已实际履行,要留存好支付租金记录、占有使用租赁物的相关证据,如水电费缴纳凭证、物品存放照片等。
(二)对于不定期租赁,若想解除合同,要提前在合理期限通知对方,可通过书面函件或短信等方式留存通知证据。
(三)遇到租金标准、使用规则等未约定事项,可收集双方之前交易记录、当地同类租赁市场价格等资料来确定。
(四)发生争议时,及时整理实际履行情况的证据,如维修记录、沟通聊天记录等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2026-01-13 11:48: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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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未签书面租赁合同但实际履行的,租赁合同依法成立;未明确约定租赁期限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随时解约但要提前合理通知;未约定事项按交易习惯等确定,双方应遵循租赁一般规定,可通过举证维权。
法律解析:依据法律,当事人未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一方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合同成立。在租赁关系里,承租方实际占有使用租赁物,出租方收取租金或认可租赁行为,租赁合同即生效。若未明确约定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可随时解除合同,不过要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对于租金标准等未约定事项,可按交易习惯、当地同类租赁通常标准或实际履行情况确定。出租方要保证租赁物符合用途,承租方需按约定或习惯支付租金、妥善使用租赁物。若产生争议,可通过举证实际履行情况维护权益。如果在租赁过程中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13 09:57: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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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但实际履行的租赁行为,租赁合同依法成立。法律规定,一方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合同即成立。在租赁关系里,承租方实际占有使用租赁物,出租方收取租金或认可租赁行为,租赁合同生效。
2.若租赁期限未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明,视为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随时解除合同,但要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
3.对于租金标准、租赁物使用规则等未约定事项,可按双方交易习惯、当地同类租赁通常标准或实际履行情况确定。
4.双方权利义务遵循租赁合同一般规定,出租方保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承租方按约定或习惯支付租金并妥善使用租赁物。
5.若发生争议,可通过举证证明实际履行情况维护合法权益。
解决措施和建议:
1.租赁双方尽量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明确各项条款,避免纠纷。
2.不定期租赁中,解除合同要提前合理时间通知对方。
3.发生争议时及时收集实际履行情况的证据。
2026-01-13 08:08: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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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即便没有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只要租赁行为已经实际开展,租赁合同就会依法成立。按照法律,要是双方没签书面合同,但一方履行了主要义务,另一方也接受了,合同就成立。在租赁里,要是承租方已经实际使用租赁物,出租方收了租金或者认可租赁,那租赁合同就生效。
2.要是双方没明确约定租赁期限或者约定得不清楚,就会被视为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的双方都能随时解除合同,不过要在合理时间前通知对方。
3.对于租金标准、租赁物使用规则等没约定的事项,可以根据双方的交易习惯、当地同类租赁的常见标准或者实际履行情况来确定。
4.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还是要按照租赁合同的一般规定来。出租方要保证租赁物能达到约定的使用目的,承租方要按约定或者习惯付租金,并且好好使用租赁物。
5.如果出现争议,双方可以通过提供证据证明实际履行情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6-01-13 07:1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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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即使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只要租赁行为实际履行,如承租方占有使用租赁物、出租方收取租金或认可租赁行为,租赁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
(2)若租赁期限未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明,会被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随时解除合同,但要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
(3)对于租金标准、租赁物使用规则等未约定事项,可依据交易习惯、当地同类租赁通常标准或实际履行情况来确定。
(4)出租方有保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的义务,承租方有按约定或习惯支付租金并妥善使用租赁物的义务。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举证实际履行情况维护权益。
提醒: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租赁关系中,要注意保留实际履行的相关证据。因情况复杂,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13 06:14:2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