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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行认缴股权时,法院要及时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保障他们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二)其他股东若想行使优先购买权,要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二十日内进行,否则视为放弃。
(三)股权受让人通过强制执行拿到股权后,需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继受原股东的出资义务并足额缴纳出资。
(四)若认缴股权存在权属争议或被依法冻结等限制转让情形,不能进行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拍卖过程中,有最高应价时,优先购买权人可以表示以该最高价买受,如无更高应价,则拍归优先购买权人;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购买权人不作表示的,则拍归该应价最高的竞买人。顺序相同的多个优先购买权人同时表示买受的,以抽签方式决定买受人。
2026-01-13 07:12: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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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认缴股权可作为强制执行标的,即便未完全出资,法院也能依法执行,执行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保障优先购买权,受让人继受出资义务,存在权属争议或限制转让情形则不能执行。
法律解析:
认缴股权是股东合法的财产性权利,依据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于被执行人持有的认缴股权,即便其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法院也有权强制执行。在执行时,法院需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赋予他们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若其他股东在收到通知后二十日内未行使该权利,就视为放弃。股权受让人通过强制执行获得股权后,要继受原股东的出资义务,按公司章程规定期限足额出资。不过,若认缴股权存在权属争议或者处于被依法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就不能进行强制执行。如果您在认缴股权强制执行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1-13 05:23: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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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缴股权作为股东合法的财产性权利,能够成为强制执行标的。即便被执行人持有的认缴股权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法院也可依法开展强制执行。
2.在执行时,法院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保障他们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若其他股东自收到通知起二十日内未行使该权利,将被视为放弃。
3.股权受让人通过强制执行获得股权后,需继受原股东的出资义务,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足额缴纳出资。
4.若认缴股权存在权属争议或被依法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不能进行强制执行。
解决措施和建议:
1.法院在执行认缴股权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通知相关方,确保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2.股权受让人应及时了解并履行出资义务,避免产生法律风险。
3.对于存在权属争议或限制转让情形的认缴股权,相关当事人应先解决争议或消除限制,再考虑强制执行事宜。
2026-01-13 04:00: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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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缴股权是股东合法拥有的财产权利,能够作为强制执行的对象。
2.按照现行法律和相关解释,即便被执行人持有的认缴股权还没完全完成出资,法院也能依法对其进行强制执行。
3.执行时,法院要通知公司和其他股东,保障他们在相同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若其他股东在收到通知后的二十天内没有行使该权利,就当作放弃。
4.股权受让人通过强制执行获得股权后,要承接原股东的出资义务,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足额缴纳出资。
5.要是认缴股权存在权属方面的争议,或者被依法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况,就不能进行强制执行。
2026-01-13 02:51: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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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认缴股权是股东的财产性权利,可作为强制执行标的。即便股东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法院也能依法对其持有的认缴股权进行强制执行。
(2)执行时,法院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保障他们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在收到通知二十日内不行使该权利,就视为放弃。
(3)股权受让人通过强制执行获得股权后,需继受原股东的出资义务,按公司章程规定期限足额出资。
(4)若认缴股权存在权属争议或被依法冻结等限制转让情况,不能进行强制执行。
提醒:
当涉及认缴股权强制执行时,要注意查看股权是否存在权属争议或被冻结等限制转让情形。不同的股权情况对应不同解决方案,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13 01:03:0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