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南法律咨询 > 常德法律咨询 > 常德工伤赔偿标准法律咨询 > 上班途中工伤公司可以向肇事者索赔吗

上班途中工伤公司可以向肇事者索赔吗

肖* 湖南-常德 工伤赔偿标准咨询 2026.01.06 13:37:31 401人阅读

上班途中工伤公司可以向肇事者索赔吗

其他人都在看:
常德律师 工伤赔偿律师 常德工伤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员工上班途中因肇事者侵权导致工伤,公司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对已支付的医疗费用可向肇事者追偿。这是因为相关法律明确,因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无法确定第三人时,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追偿,公司垫付医疗费用也可在该费用范围内向肇事者索赔。
2.对于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其他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公司或工伤保险基金不能向肇事者索赔,这是其依法律规定应承担的责任。
3.员工能就医疗费外的侵权损害赔偿项目向肇事者主张权利,与工伤保险待遇不冲突。

解决措施和建议:
1.公司和工伤保险基金在支付医疗费用后,及时整理相关支付凭证等证据,向肇事者追偿。
2.员工要清楚自身权益,积极向肇事者主张医疗费外的侵权损害赔偿。

2026-01-06 18:12:00 回复
咨询我

1.员工上班途中因他人侵权导致工伤,公司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对于已支付的医疗费用,可向肇事者追讨。
2.按法律规定,若因第三人导致工伤,第三人不付工伤医疗费或无法确定第三人,由工伤保险基金先支付,之后基金可向第三人追讨。若公司已垫付医疗费,也能在垫付范围内向肇事者索赔。
3.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是工伤保险基金或公司按规定应承担的,公司不能向肇事者索赔。
4.员工除医疗费外,还能就其他侵权损害赔偿项目向肇事者索赔,与工伤保险待遇不冲突。

2026-01-06 17:06:30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员工上班途中因肇事者侵权致工伤,公司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对已支付的医疗费用可向肇事者追偿。例如,当员工遭遇此类工伤,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承担了医疗费用,后续就可向肇事者索回这部分支出。
(2)若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无法确定第三人,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公司垫付医疗费用的,也能在该费用范围内向肇事者索赔。
(3)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其他工伤保险待遇项目,是工伤保险基金或公司按规定应承担的责任,公司不能向肇事者索赔。
(4)员工除医疗费外,仍可就侵权损害赔偿项目向肇事者主张权利,二者并行不悖。

提醒:员工遇到此类情况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公司和员工在处理追偿和索赔事宜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2026-01-06 16:39:48 回复
咨询我

(一)公司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对于已支付的医疗费用,可收集医疗费用支付凭证、工伤认定证明等相关证据,向肇事者追偿。
(二)若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无法确定第三人,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应及时启动追偿程序,通过调查取证确定肇事者身份及责任。
(三)公司垫付医疗费用后,可凭借垫付凭证等资料,在费用范围内向肇事者索赔。
(四)员工可就医疗费外的侵权损害赔偿项目,如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向肇事者主张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2026-01-06 15:24:39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员工上班途中因肇事者侵权致工伤,公司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对已支付的医疗费用可向肇事者追偿,其他待遇项目无权索赔,员工可就医疗费外的侵权损害赔偿项目向肇事者主张权利。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因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当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无法确定第三人时,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之后基金有权向第三人追偿;若公司事先垫付了医疗费用,同样有权在该费用范围内向肇事者要求赔偿。不过,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其他工伤保险待遇项目,是工伤保险基金或公司按法律规定应承担的责任,公司不能向肇事者索赔。员工自身在这一过程中,除已获赔付的医疗费外,依然可以就其他侵权损害赔偿项目向肇事者主张权利,这与工伤保险待遇并不冲突。如果您遇到类似的工伤与侵权相关的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06 14:32:59 回复

属于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属于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工伤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