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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侵权的界定标准是什么

王** 重庆-永川区 名誉毁谤咨询 2026.01.05 23:17:20 452人阅读

名誉侵权的界定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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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名誉侵权的界定需满足行为人实施侮辱诽谤等侵害行为、存在损害后果、行为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有过错这四个要件,新闻报道等内容真实且尽合理审查义务则不构成侵权。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名誉权受法律保护。侮辱是以暴力或文字等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名誉,诽谤是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当这一行为导致他人社会评价降低这一客观损害后果,且损害是由该侵权行为直接造成,同时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过失时,就构成名誉侵权。而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若内容真实且已尽合理审查义务,不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如果遇到名誉权相关的问题,难以判断是否构成侵权或者不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时,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有效的解决方案。

2026-01-06 07:06: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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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誉侵权的界定要满足多方面要件。首先,行为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侮辱是以暴力或文字等方式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名誉,诽谤是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其次,存在损害后果,即行为导致他人社会评价降低,该后果需客观存在,像他人对受害人评价负面化或受害人遭受实际损失。再者,行为与损害后果间存在因果关系,损害是由侵权行为直接造成的。最后,行为人主观有过错,包括故意或过失,故意是明知行为会损害名誉仍为之,过失是应预见而未预见或轻信可避免。不过,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若内容真实且尽合理审查义务则不构成侵权。
2.解决措施和建议:对于可能遭遇名誉侵权的人,要及时收集保存相关证据,如侮辱诽谤的言论、评价降低的相关证明等。对于行为人,应增强法律意识,在言论和行为上保持谨慎,避免实施侵权行为。在新闻报道和舆论监督方面,媒体和相关人员要严格履行合理审查义务,确保内容真实准确。

2026-01-06 05:22: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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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判定名誉侵权,需满足以下条件。首先,行为人要有侮辱、诽谤等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侮辱是指用暴力、文字等方式公开贬低他人人格、破坏其名誉;诽谤则是编造并传播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
2.必须存在损害后果,也就是行为让他人的社会评价降低,而且这个后果得是客观存在的。比如他人对受害人的评价变差,或者受害人遭受了实际损失。
3.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要有因果关系,即损害是由侵权行为直接导致的。
4.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指明明知道行为会损害他人名誉,还是去做;过失是指应该预见行为的后果却没有预见,或者轻信可以避免。
另外,如果是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只要内容真实,并且尽到了合理的审查义务,就不构成侵权。

2026-01-06 03:32: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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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行为要件:实施侮辱、诽谤等行为是名誉侵权的基础。侮辱是以暴力或文字等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名誉;诽谤是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
(2)损害后果:行为需导致他人社会评价降低,这种后果应是客观存在的,像他人对受害人评价负面化或者受害人遭受实际损失。
(3)因果关系:损害后果必须是由侵权行为直接造成的,若两者无直接关联则不构成名誉侵权。
(4)主观过错: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过失。故意是明知会损害他人名誉仍实施行为;过失是应当预见却未预见,或轻信可以避免。不过,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内容真实且尽到合理审查义务的行为,不构成名誉侵权。

提醒:判断名誉侵权需综合考量多个要件,不同情况可能有不同认定,若遇到相关纠纷,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06 02:08: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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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断是否构成名誉侵权,要从以下方面入手:先看行为人是否有侮辱、诽谤等行为,侮辱是用暴力或文字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名誉,诽谤是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
(二)确定是否存在损害后果,也就是他人社会评价是否降低,像他人对受害人评价变差或受害人有实际损失。
(三)分析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有无因果关系,即损害是不是由侵权行为直接造成。
(四)判断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故意是明知会损害名誉还去做,过失是应当预见却没预见或轻信能避免。
(五)如果是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内容真实且尽到合理审查义务,不构成侵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规定,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2026-01-06 00:53:48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不管是姓名权还是名誉权,这都是我国法律重点保护的公民的人身权利之一,因此实践中要是自己的姓名权和名誉权被侵犯的话,可以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但在此之前必须要先了解侵犯姓名权和名誉权的行为都有哪些。一、侵犯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姓名权属于具体人格权,指自然人享有的决定、变更和使用其姓名的权利。姓名包括登记于户口簿的正式姓名,艺名、笔名等非正式姓名。现实生活中,侵犯姓名权的行为一般有以下几种,分别是: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盗用和冒用姓名的区别:盗用主要指盗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盗用B的姓名,向C说自己是B的好友,骗取C的信任从而获得某种利益。冒用则是冒用某人姓名,自己扮演的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说自己就是B,进行欺骗从而获得某种利益。姓名权侵害主要表现在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如发现上述情形,权利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害等。二、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1、侮辱行为侮辱,是指故意以暴力、语言、文字、漫画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的表现形式有:(1)以口头语言或动作(非暴力)侮辱他人。(2)以暴力的方式侮辱他人。(3)以书面语言的形式侮辱他人。2、诽谤行为诽谤,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地散布虚假事实,贬损他人名誉的行为。所谓“故意”,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明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构的,不存在的,但因可以达到贬损他人名誉而仍然散布的行为;所谓“过失”,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不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假的,但因可以达到攻击目的而贬损他人名誉或因好奇而散布、传播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不是虚假的,散布这些事实涉及隐私,其目的是为了贬损其名誉的,亦可因泄漏个人隐私贬损他人名誉而承担侵权责任。诽谤的表现形式有:(1)语言诽谤。如通过口头语言将捏造的事实加以散布,致他人的名誉受损。(2)文字、漫画诽谤。如通过撰写文章或绘制漫画,捏造事实并加以散布,致他人的名誉受损。3、新闻报道严重失实新闻报道失实,是指新闻报道与事实真相不符的情形。如果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损,则应视为侵害他人名誉权。但考虑到新闻的时效性,新闻报道存在一些差错也在所难免,故新闻报道中出现一般性的失实,可不作侵害名誉权处理。只有在新闻报道中严重失实并致他人名誉受损时,才视为侵害名誉权的行为。4、评论严重不当评论严重不当,是指对某人或某事的评论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的情形。评论严重不当,且致他人名誉受损时,应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基于言论自由的理念,对评论予以苛责也不合适。因此,如果评论仅仅是用语不当或遣词造句不确切,且无故意或过失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和用语时,不能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不管是姓名权还是名誉权,这都是我国法律重点保护的公民的人身权利之一,因此实践中要是自己的姓名权和名誉权被侵犯的话,可以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但在此之前必须要先了解侵犯姓名权和名誉权的行为都有哪些。一、侵犯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姓名权属于具体人格权,指自然人享有的决定、变更和使用其姓名的权利。姓名包括登记于户口簿的正式姓名,艺名、笔名等非正式姓名。现实生活中,侵犯姓名权的行为一般有以下几种,分别是: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盗用和冒用姓名的区别:盗用主要指盗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盗用B的姓名,向C说自己是B的好友,骗取C的信任从而获得某种利益。冒用则是冒用某人姓名,自己扮演的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说自己就是B,进行欺骗从而获得某种利益。姓名权侵害主要表现在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如发现上述情形,权利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害等。二、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1、侮辱行为侮辱,是指故意以暴力、语言、文字、漫画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的表现形式有:(1)以口头语言或动作(非暴力)侮辱他人。(2)以暴力的方式侮辱他人。(3)以书面语言的形式侮辱他人。2、诽谤行为诽谤,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地散布虚假事实,贬损他人名誉的行为。所谓“故意”,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明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构的,不存在的,但因可以达到贬损他人名誉而仍然散布的行为;所谓“过失”,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不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假的,但因可以达到攻击目的而贬损他人名誉或因好奇而散布、传播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不是虚假的,散布这些事实涉及隐私,其目的是为了贬损其名誉的,亦可因泄漏个人隐私贬损他人名誉而承担侵权责任。诽谤的表现形式有:(1)语言诽谤。如通过口头语言将捏造的事实加以散布,致他人的名誉受损。(2)文字、漫画诽谤。如通过撰写文章或绘制漫画,捏造事实并加以散布,致他人的名誉受损。3、新闻报道严重失实新闻报道失实,是指新闻报道与事实真相不符的情形。如果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损,则应视为侵害他人名誉权。但考虑到新闻的时效性,新闻报道存在一些差错也在所难免,故新闻报道中出现一般性的失实,可不作侵害名誉权处理。只有在新闻报道中严重失实并致他人名誉受损时,才视为侵害名誉权的行为。4、评论严重不当评论严重不当,是指对某人或某事的评论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的情形。评论严重不当,且致他人名誉受损时,应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基于言论自由的理念,对评论予以苛责也不合适。因此,如果评论仅仅是用语不当或遣词造句不确切,且无故意或过失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和用语时,不能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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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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