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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国企不给职工缴企业年金怎么办
企业年金由企业和职工自主协商建立,并非强制缴纳。若国企和职工曾协商一致建立企业年金,国企却不缴纳,职工可与国企沟通要求履行约定。若沟通无果,职工可收集能证明企业年金约定的协议或文件等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经批准可延期缴纳税款。此条规定中的“当期货币资金”是指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之日的资金余额,其中不含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企业不可动用的资金;“应付职工工资”是指当期计提数。
是一样的,只是根据所在行业的不同,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不同,缴纳的费用不同而已。根据《劳动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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