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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厂干几天,不给钱怎么办?
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先和工厂负责人沟通,明确表达干活应得报酬,保留好能证明工作过的证据,像考勤记录、工作证、聊天记录等。要是沟通没用,可找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还不行的话,准备好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你好!劳动者正常辞职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是违法行为。辞职不需要单位同意。也不是必须填写公司的辞职书。一、正常辞职。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的规定,你提前30天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二、快辞。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况(例如未缴纳社保、拖欠工资等),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不给办理离职手续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法律意见】国家并没有规定什么是女工人,什么是女干部。1、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8号)的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2、在现管理岗位工作的女职工是否属于干部,应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认定。人事部门认定为干部的,其退休年龄为55周岁;未认定为干部的,按工人对待,其退休年龄为50周岁。3、如果原来是工人的,转为干部工作岗位,应该填写工人转干表。甚至要参加上级统一的转干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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