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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被拖欠,责任该由谁承担

刘** 黑龙江-鸡西 工资福利咨询 2026.01.03 09:53:27 413人阅读

农民工工资拖欠,责任该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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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存在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是首要责任主体,需按约定和法律规定支付工资,未支付的应承担支付工资及赔偿金等责任。

(2)工程存在转包或违法分包情况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

(3)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工资拖欠的,应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4)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法律招用劳动者并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农民工可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
农民工遇到工资拖欠时,应注意保留劳动关系或用工关系相关证据,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必要时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针对性帮助。

2026-01-03 15:27: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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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存在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是首要责任主体,应按约定和法律规定支付工资,未支付的需承担支付工资及赔偿金等责任。

(二)工程存在转包或违法分包情况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

(三)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拖欠工资的,应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四)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法律招用劳动者并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农民工可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三十条第三款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第三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或者分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清偿。
第三十八条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2026-01-03 14:24: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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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时,单位需按约定和法律规定支付工资,未支付的要承担工资支付及赔偿责任。

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施工总承包与分包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未按时拨付工程款导致拖欠的,需用未结清的工程款先行垫付工资。

个人承包违法招用农民工造成损害的,发包组织与承包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农民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2026-01-03 13:08: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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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时,责任承担主体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不同情形对应不同责任主体。

法律解析:
农民工工资拖欠的责任主体需结合实际情况认定。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是首要责任主体,应按约定和法律规定支付工资,未按时支付的需承担支付工资及赔偿金等责任。若工程存在转包或违法分包情形,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工资拖欠的,应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此外,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法律规定招用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农民工可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若你遇到工资拖欠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针对性的维权建议,有效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03 12:01: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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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时,责任承担主体需根据实际用工关系和工程承包情况具体确定,不同场景下责任主体不同,部分情况需承担连带责任,农民工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1.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是首要责任主体,应按照约定和法律规定支付工资,未依法支付的,需承担支付工资及赔偿金等责任。

2.工程存在转包或违法分包情况时,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拖欠的,应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3.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法律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农民工遭遇工资拖欠时,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03 10:22:20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一、村集体企业民事责任谁来担集体所有制企业以集体的财产设立,每个人都对企业拥有所有权,在责任方面,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定,在司法实践中,破产时以的破产分配方案为准。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过错合伙人以个人全部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无过错合伙人以认缴的资本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的有限合伙人以认缴的资本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其中依据不同的法律规定承担不同的责任。二、相关知识村集体企业也可以是公司。村集体企业和公司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是不能够这样比较的。公司可以分为:个人独资公司、合伙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这几种公司的区分是以其投资主体和组织及责任形式不同而区分的。村集体企业只是说其投资人是村集体,企业归村集体所有。如果它的有关特征符合相关要求,它也可以叫××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集体企业按举办的主体可以分为城镇集体企业和乡村集体企业。城镇集体企业的设立必须经省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审批;乡村集体企业由乡政府同意报乡镇企业局审批。具体情况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和《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所谓大集体企业是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1958年开始以后,主流认为指日可待,集体企业纷纷升格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工资和福利由国家全包。在国家财政不堪负担的情况下,一部分企业不得不转为地方国营即小全民所有制(生产资料归全民所有,工资福利由地方财政负担),还有一部分企业就成为大集体企业。所谓大集体企业就是生产资料仍归集体所有,但工资福利等待遇参照全民企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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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农民工欠薪主体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专业解答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责任主体应该由公司来承担,因为国家在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当中明确的规定,企业不允许把工资发放给包工头,然后让包工头把工资给了农民工,一般情况下应该委托给银行来支付农民工的工资,或者直接由企业支付。

    2024.09.09 3221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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