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若集资款属于职工集资且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在企业破产时,参照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顺序清偿,该类集资款的受偿优先级高于普通破产债权。
(2)若集资款属于普通民间借贷性质的社会集资,其性质为普通破产债权,清偿顺序需遵循破产财产分配规则,即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次清偿职工工资及相关补助费用、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最后才轮到普通破产债权受偿。
提醒:
企业破产时集资款的清偿需先明确债权性质,职工应保留集资用于生产经营的相关凭证,社会集资债权人需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具体清偿情况建议结合破产案件实际进展咨询专业人士。
(一)若集资款属于职工集资且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在企业破产时,参照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顺序清偿,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受偿。
(二)若集资款属于普通民间借贷性质的社会集资,其性质为普通破产债权,清偿顺序在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职工工资等之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该条规定:
1.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3.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职工集资款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参照上述第二项规定的顺序清偿。
企业破产时,职工用于生产经营的集资款,清偿顺序和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一致,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受偿。
若为社会集资且属于普通民间借贷性质,这类集资款属于普通破产债权,需在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职工工资等清偿完毕后再处理。
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为,先覆盖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再支付职工工资、医疗补助等费用,接着是欠缴的其他社保费用和税款,最后才是普通破产债权。
结论:企业破产时集资款的偿还顺序依性质而定,职工用于生产经营的集资款参照工资优先清偿,社会民间借贷性质的集资款按普通债权后清偿。
法律解析:
根据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次清偿以下项目,一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二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对于集资款,若属于职工集资且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参照职工工资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受偿;若属于普通民间借贷性质的社会集资,则属于普通破产债权,清偿顺序在上述前两项之后。若遇到企业破产集资款清偿的具体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准确判断集资款性质及对应的清偿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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