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股份公司股权的分割需根据股权取得时间和性质区别处理,婚前取得的股权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婚后用共同财产取得的股权属于共同财产应依法分割。
1.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按约定分割股权。若约定将部分或全部股权转让给另一方,需符合公司法规定,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且放弃优先购买权,另一方才能成为公司股东。若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股权,夫妻可分割所得转让款项;若其他股东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另一方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2.若双方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量公司经营状况、股权实际价值等因素作出判决。当股权价值难以确定时,法院可能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再依据评估结果进行分割。
法律分析:
(1)夫妻一方婚前取得的股份公司股权,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财产分割。
(2)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或取得的股份公司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进行分割。
(3)双方协商一致的,可按约定分割股权。若一方将部分或全部股权转让给另一方,需满足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即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且放弃优先购买权,另一方才能成为公司股东;若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夫妻可分割转让所得款项;若其他股东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另一方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4)双方协商不成的,法院会综合考量公司经营状况、股权价值等因素作出判决。若股权价值难以确定,法院可能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
提醒:
分割股份公司股权时需遵守公司法相关规定,避免因程序问题导致转让无效;若协商不成,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协助确定股权价值及分割方案。
(一)区分股权性质确定是否分割。若股权为一方婚前取得,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股权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或取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进行分割。
(二)协商一致时的分割方式。双方达成一致的,可按约定处理。若一方将股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另一方,需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即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放弃优先购买权,另一方才能成为公司股东。若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夫妻可分割转让所得款项。若其他股东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另一方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三)协商不成时的法院判决。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法院会综合公司经营状况、股权价值等因素判决。若股权价值难以确定,法院可委托专业机构评估后再分割。
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三)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1婚前获得的股份公司股权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或取得的股权属于共同财产,可依法分割。
2双方协商一致的按约定处理。若约定转让股权给另一方,需满足公司法要求: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且放弃优先购买权,另一方成为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同等价格购买的,分割转让款;既不同意也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协商不成时,法院综合公司经营状况、股权价值等判决;股权价值难确定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评估。
结论:
离婚时股份公司股权分割需分情况处理,婚前个人股权不分割,婚后共同财产取得的股权可依法分割,协商或判决需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股份公司股权分割分以下情况处理。一是婚前取得的股权,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二是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或取得的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分割。双方协商一致的,可按约定分割。若约定将部分或全部股权转让给另一方,需符合公司法规定,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且放弃优先购买权,另一方成为公司股东;若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夫妻可分割转让所得款项;若其他股东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协商不成时,法院会综合考量公司经营状况股权价值等因素判决,若股权价值难以确定,可能委托专业机构评估。如果在离婚股权分割过程中遇到具体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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