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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里包含的请求有哪些

刘* 辽宁-沈阳 离婚咨询 2025.12.30 12:37:25 435人阅读

离婚诉讼里包含的请求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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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法院判决终止婚姻关系,这是离婚诉讼中最核心的初始诉求。

请求明确子女抚养权归属,要求对方支付包含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在内的抚养费,数额根据子女实际需求、父母经济能力及当地生活水平确定;同时可提出探视权的具体行使方式与时间安排。

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比如房产、车辆、存款、投资收益等;并确定共同债务的分担方式,共同债务需双方共同偿还。

若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可请求对方给予损害赔偿。

2025-12-30 17:33: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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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离婚诉讼请求通常包含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与债务处理三方面,无过错方还可就对方重婚、同居、家暴等过错情形主张损害赔偿。
法律解析:
离婚诉讼的基础诉求是解除婚姻关系,这是后续诉求的前提。关于子女抚养,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抚养权归属需遵循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数额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探视权的行使方式和时间可请求法院明确。财产分割与债务处理方面,夫妻共同财产如房产、车辆、存款、投资收益等应依法分割;夫妻共同债务需由双方共同偿还。若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情形,无过错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请求损害赔偿。如果在离婚诉讼中对具体诉求的提出、证据收集或权益维护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针对性的帮助。

2025-12-30 16:3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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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请求主要围绕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安排、财产债务处理三方面展开,若一方存在法定过错,无过错方可额外主张损害赔偿。

1.解除婚姻关系是离婚诉讼的基础诉求,需向法院请求判决终止双方婚姻关系,这是后续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诉求得以审理的前提。

2.子女抚养方面,需明确抚养权归属,主张另一方支付涵盖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抚养费,数额根据子女实际需求、父母负担能力及当地生活水平确定;同时可请求明确探视权的行使方式与时间,保障非直接抚养方的探视权利。

3.财产分割与债务处理,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房产、车辆、存款、投资收益等,同时明确共同债务的分担方式,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偿还。

4.若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定过错情形,无过错方可在诉讼中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以弥补自身所受的精神或物质损害。

2025-12-30 15:04: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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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解除婚姻关系是离婚诉讼的基础诉求,只有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后续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诉求才能得以处理。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核心依据是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情形时,可作为认定感情破裂的直接证据。

(2)子女抚养诉求包含三方面内容。一是抚养权归属,需结合子女年龄、双方抚养能力与条件等因素确定;二是抚养费支付,数额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及当地生活水平计算,涵盖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三是探视权行使,方式与时间可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明确。

(3)财产分割与债务处理需区分共同与个人范畴。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车辆、存款、投资收益等,应依法公平分割;共同债务需双方共同偿还,个人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4)若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行为,无过错方有权在离婚诉讼中主张损害赔偿,赔偿范围包括物质损害与精神损害。

提醒:
离婚诉讼需准备充分证据支撑各诉求,如感情破裂的证明材料、子女抚养能力的证据、财产债务的相关凭证等;不同案情的处理方案存在差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获取针对性分析。

2025-12-30 13:57: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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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离婚诉讼中,需首先提出解除婚姻关系的诉求,这是离婚诉讼的基础。

(二)子女抚养方面,要明确主张抚养权归属,同时提出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请求,抚养费需涵盖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还应约定探视权的具体行使方式。

(三)财产与债务处理时,需列出夫妻共同财产明细并请求分割,同时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方式。

(四)若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行为,可在诉讼请求中主张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具体内容如下:
(一)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025-12-30 13:22:07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1、送达地址书面确认制度(1)当事人提供与确认,当事人应当在或者答辩时向人民提供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收件人、电话号码等其他联系方式,并签名或者捺印确认。(2)原告提供地址瑕疵的处理,原告提供了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但人民无法向被告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应诉通知书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3)认定地址,被告到庭后拒绝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经人民告知后被告仍然拒不提供的:如果被告是自然人的,以其户籍登记中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为送达地址;如果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以其工商登记或者其他依法登记、备案中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4)视为送达,因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或者当事人拒不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而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按下列方式处理:2、传唤与答辩方式(1)可以采取捎口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随时传唤。但是,该方式不得作为按撤诉处理和缺席判决的根据。(2)被告口头答辩的,人民可以当即开庭审理;被告要求书面答辩的,人民应当将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开庭的具体日期告知各方当事人。3、审判组织审判员1人独任审理。4、庭审程序(1)不受通知日期及调查、辩论的顺序限制。(2)可以当庭举证;当庭举证有困难的,举证的期限由当事人协商决定,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协商不成的,由人民决定。但应当保障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权利。(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调查收集证据和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但其提出申请的期限不受《证据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限制。5、开庭与审理的简化(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一次开庭审结,但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再次开庭的除外。(2)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无争议的,审判人员可以在听取当事人就适用法律方面的辩论意见后迳行判决、裁定。6、审限3个月内审结,并且不得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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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解析 1、赔偿项目及费用的请求。 (一)医疗费: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 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 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 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 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 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 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 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 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 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2、医疗事故鉴定费及诉讼费承担的请求。

    2025.01.25 125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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