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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打叉写作废有效吗

陈* 四川-南充 合同效力咨询 2025.12.26 15:56:53 341人阅读

合同打叉写作废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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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打叉并写作废的效力需结合具体情况判定。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这种行为通常有效,是双方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明确表示,体现了共同解除合同的意愿。

1.双方协商一致时,打叉写作废有效。这种方式是双方就解除合同达成共识的直接体现,能清晰反映共同终止合同的意愿,此时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随之终止。

2.一方擅自操作时,该行为可能无效。若只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就在合同上打叉写作废,且另一方不认可这一行为,那么合同解除的效力无法成立,合同仍需继续履行。

3.合同存在法定情形时,无需打叉也可能失效。若合同本身符合法律规定的无效或可撤销条件,例如内容违反强制性规定、存在欺诈等,即便没有打叉写作废,合同也可能不具有法律效力或可被依法撤销。

4.特殊程序类合同需额外办理手续。对于涉及行政审批等特殊流程的合同,仅通过打叉写作废无法完成解除,还需按照相关规定向审批部门办理解除手续,才能正式终止合同。

2025-12-26 21:00: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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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合同打叉写作废通常有效。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在合同上打叉并写作废,属于双方就解除合同达成一致的明示方式,能体现双方终止合同权利义务的共同意愿。

(2)一方擅自打叉写作废不产生解除效力。若仅有一方在合同上打叉写作废,另一方未认可该行为,那么这种单方面操作无法达到解除合同的效果。

(3)合同存在法定无效或可撤销情形时,无需打叉写作废也可能无效。比如合同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者签订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即使没有打叉写作废,合同也可能不具备法律效力。

(4)涉及行政审批的合同需额外办理手续。若合同的生效或解除需要经过行政审批等特殊程序,仅在合同上打叉写作废不足以完成解除流程,还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对应的审批或备案手续。

提醒:合同打叉写作废需双方协商一致确认,避免单方面操作引发纠纷;涉及行政审批的合同,解除时需按规定办理手续,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士确保合规。

2025-12-26 20:54: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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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合同双方均在合同文本上打叉并写作废,且双方对该行为无异议,通常可认定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此行为有效,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二)若仅一方擅自在合同上打叉写作废,另一方未认可该行为,那么该行为不产生解除合同的效力,合同仍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三)若合同涉及行政审批等特殊程序,仅通过打叉写作废的方式可能无法完成解除,需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合同才算正式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该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025-12-26 19:47: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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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共同在合同上打叉并注明作废,一般可认定为解除合同的有效方式,这直接体现了双方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一致意愿。

若只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打叉注明作废,且对方对此不认可,该行为通常不会产生解除合同的法律效力。

若合同本身符合法律规定的无效或可撤销条件,即使未打叉注明作废,合同也可能不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需要行政审批的特殊合同,仅在合同上打叉注明作废不足以完成解除流程,还需依照规定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2025-12-26 18:14: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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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合同打叉写作废是否有效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双方协商一致时通常有效,单方擅自等情形则可能无效。

法律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在合同上打叉并写作废,若为双方共同实施的行为,通常可视为双方就解除合同达成一致的明示方式,能产生终止合同权利义务的效力。但若仅有一方擅自打叉写作废,另一方未认可,则该行为不符合协商一致的条件,不产生解除合同的效力。此外,若合同存在法定无效或可撤销情形,如因欺诈、胁迫订立或存在重大误解等,即便未打叉写作废,合同也可能不具有法律效力。对于需要行政审批的特殊合同,仅打叉写作废不足以完成解除流程,还需按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如果在合同解除过程中遇到疑问或纠纷,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妥善维护。

2025-12-26 17:53:06 回复

解答如下,当事人持有C1驾驶证被吊销满5年,是否可以申请考取大型机动车驾驶证,需要看当事人当初被吊销驾驶证的具体原因来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成瘾尚未戒除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第十四条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证。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被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解答如下,【法律意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不是安监局发的,是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市场监管局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叉车)是上岗证,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业技能岗位施工操作证(叉车),是行业的技术培训证明,证明你经过技术培训,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没有关系的。【法律依据】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2)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行政许可的排除范围(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3)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4)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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