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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迟过几个工作日能拿到事故认定书

李* 江苏-扬州 工伤认定咨询 2025.12.20 02:48:08 481人阅读

最迟过几个工作日能拿到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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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常,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在现场调查开始10个工作日内,做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找到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个工作日内制作。
2.若需检验、鉴定,要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制作认定书。
3.遇到复杂、疑难情况,经上级部门批准,事故认定时间可延长到60日。一般最迟20个工作日能拿到,复杂情况经批准最长60日。

2025-12-20 08:00: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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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一般情况下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最迟20个工作日能拿到,复杂疑难情况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最长可能60日拿到。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一般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制作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个工作日内制作。若需检验、鉴定,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作。而复杂、疑难情况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事故认定时间可延长至60日。了解这些规定能让大家在遭遇交通事故后,合理预期拿到事故认定书的时间。如果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你对事故认定时间等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20 06:05: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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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不同的时间规定。一般情况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制作;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个工作日内制作;需检验、鉴定的,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作。
2.对于复杂、疑难情况,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事故认定时间可延长至60日。通常最迟20个工作日能拿到认定书,复杂疑难情况经批准后最长可能60日。
3.建议当事人在等待认定书期间,保持与交管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进展。交管部门也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认定书制作,若需延长应及时告知当事人原因及预计时间,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

2025-12-20 04:53: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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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正常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间为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需在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个工作日完成认定书制作。
(3)涉及检验、鉴定的,要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作认定书。
(4)遇到复杂、疑难情况,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事故认定时间可延长至60日。通常最迟20个工作日能拿到认定书,复杂情况经批准后最长60日。

提醒:
不同交通事故情况不同,认定时间可能有差异。若对认定时间有疑问或遇到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2-20 04:33: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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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着急获取事故认定书且属于一般情况,可在现场调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主动联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进度。
(二)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关注警方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的消息,在查获后10个工作日后跟进认定书制作情况。
(三)涉及检验、鉴定的,留意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时间,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询问认定书情况。
(四)遇到复杂疑难情况,可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了解是否已申请上一级批准延长时间,以及预计获取认定书的时间。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复杂、疑难情况时,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事故认定时间可延长至60日。

2025-12-20 03:14:29 回复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期限问题。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7条规定解答如下:第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第二,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第三,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迟迟不出原因分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证据之一,它贯穿整个交通事故处理的全过程,因是公安机关交通部门依法定程序作出,因此其重要性、公信力较一般证据证明效力要高。但在一些交通事故处理的实践中交通事故认定错综复杂,事故认定迟迟不出。出现上述现象的原因通常有如下几种:一是事故重大复杂,需要反复做检验、鉴定、询问、调查等;二是事故认定办案交警已经作出,但秘而不宣,其目的是责任认定一旦宣布,将不利于机动车一方对受害人垫赔,推迟事故认定的宣布有利于稳定受害人家属情绪,缓解社会矛盾;三是有些交警怕一宣布案子就飞了,因为按新交法调解必须事故双方当事人自愿申请,交警调解不是事故赔偿的必经程序,某些办案人员依旧法习惯先主持赔偿调解后认定责任;四是有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警力不足,压案现象严重,忙不过来;五是有些案件办案交警争议较大,向上级事故处理部门或法制部门请示备案需要一个过程。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事故认定迟迟不出但送达到当事人时认定日期确是在法定的时限内,这说明交警有时要么迟延宣布,要么倒签日期。不管怎样,关于事故认定的期间是部委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必须依法定期间作出,那些先调解后认定、迟延宣布事故认定的做法都构成程序违法,程序违法可能会导致实体错误,也就是事故认定的错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7条第1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第37条第1款规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第38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第85条(三)项规定,本规定所称的“一日”、“二日”、“三日”、“五日”、“十日”、“二十日”,是指工作日,不包括节假日。(二)项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是指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之日起三日内,当事人未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重新检验、鉴定,检验、鉴定机构出具检验、鉴定意见的。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现在大家知道当我们遇上交通事故之后,出具交通时候认定书的期限是多久了吗大家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如您遇上相关法律纠纷,可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深圳市死亡赔偿标准:t/id77zid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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