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执行和解是执行中双方平等协商变更执行依据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协议以解决纠纷并终结执行程序。当和解协议长期且全面履行时,从实际效果而言,执行目的达成,可认定执行终结。
(2)不过,若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另一方有权利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计算起始点是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这表明即使和解协议在长期履行,仍可能因一方不履行而面临恢复执行的情况。
提醒:
和解协议履行中要关注对方履约情况,一旦对方违约,需及时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恢复执行。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在执行和解中,双方应重视和解协议的全面履行,确保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和期限执行,避免出现不履行的情况。
(二)当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时,另一方要及时行使权利,在二年的申请执行期间内,自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1.执行和解是执行中双方平等协商,就变更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协议以解决纠纷。若和解协议长期全面履行,可视为执行终结。
2.若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对方能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执行期间为二年,从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算。
3.和解协议长期履行通常可终结执行,但因履行情况有恢复执行风险。
结论:
和解协议长期履行不必然终结执行,存在恢复执行的可能,关键在于协议履行情况。
法律解析:
执行和解是执行中双方就变更执行依据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达成的协议。通常情况下,若和解协议长期全面履行,执行目的达成,可视为执行终结。然而,若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对方能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申请执行期间为二年,从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算。这意味着即使和解协议已长期履行,只要存在一方不履行的情况,就有恢复执行的风险。所以,和解协议长期履行并不当然终结执行。若在执行和解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专业解答终结执行与终本含义不同,终结执行指因合法理由法院决定终止执行程序,终本则指被执行人无法提供满足执行要求的财产。两者制度设计理念及目的不同,终结执行更严谨,终本较宽容。终结执行后重启可能性低,终本则继续调查控制被执行人财产,实现动态管理。
专业解答达成和解协议后,执行程序不一定立即终止。如存在法定情形,可能需要暂停执行。当事人需提交书面和解协议至法院,或由一方提出并获其他当事人签字认同。口头和解协议经执行人员记录并由各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后,法院可根据情况决定暂停执行。
专业解答中止和终结行政强制执行都是合理的行为的。二者在性质上有所相同,但是在本质上还是有所区别的,一般来说中止执行意味着有特殊的情况进行阻扰,但是终止执行则是案件彻底终结,不再恢复。
专业解答执行和解后是中止执行还是终结就要按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处理,如果和解的协议内容是权利人放弃全部的实体权利,那么就是终结执行;如果只是免除义务人的部份义务,那么是可以按中止执行来处理。
专业解答申请人跟被执行人执行和解的,法院是不会直接终结执行的,根据最高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递交了和解协议,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中止执行跟终结执行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执行中止后还可以再恢复,但执行终结是不能恢复执行程序的。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