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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要经过几个月才结束

黄** 江西-南昌 劳动保障咨询 2025.12.19 08:22:39 414人阅读

哺乳期要经过几个月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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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职工要了解自身产假权益,产前可提前规划好休假安排,难产、生育多胞胎等情况要及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增加产假天数。
(二)怀孕流产的女职工,按怀孕月份对应享受相应产假,要向单位提供医院诊断证明等材料保障休假权益。
(三)哺乳期女职工,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安排哺乳时间,女职工要知晓此权利,若单位未安排,可与单位沟通协商。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2025-12-19 13:00: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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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哺乳期指产妇用乳汁喂养婴儿的时期,通常是10个月到1年。
2.女职工生育可享98天产假,产前能休15天;难产增加15天,每多生1个婴儿也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可休15天,满4个月流产休42天。
3.哺乳期内,单位要为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每天多1小时。
4.具体时长会因地区和实际情况有差别。

2025-12-19 12:33: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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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女职工生育有产假,哺乳期用人单位要安排哺乳时间,且时长可能因地区和实际情况有差异。
法律解析:
按照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可享受98天产假,产前能休假15天,难产增加15天产假,生育多胞胎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享受15天产假,满4个月流产享受42天产假。在哺乳期,用人单位要在劳动时间内为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不过具体时长因地区规定和实际情况会有不同。如果您在女职工产假和哺乳期权益方面遇到问题,或者想了解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可以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19 12:21: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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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是产后产妇用乳汁喂养婴儿的时期,一般为10个月至1年。法律对女职工的产假和哺乳期权益有明确保障。女职工生育可享受98天产假,产前能休15天,难产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享受15天产假,满4个月流产享受42天产假。

在哺乳期,用人单位要在劳动时间内为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不过,具体时长会因地区规定和实际情况有差别。

建议女职工了解所在地区相关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保障女职工权益。相关部门加强监管,确保法律落实到位。

2025-12-19 10:36: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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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女职工生育产假有明确规定,一般为98天,产前可休15天,难产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享受15天产假,满4个月流产享受42天产假。这保障了女职工在生育及流产期间的休息权益。
(2)哺乳期女职工权益也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要在劳动时间内为其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这考虑到了女职工喂养婴儿的实际需求。
(3)由于各地规定和实际情况不同,产假和哺乳时间的具体时长会存在差异。这体现了法律在执行上的灵活性。

提醒:
女职工要了解当地具体规定以维护自身权益,用人单位应依法保障女职工产假和哺乳时间,不同情况建议咨询以获取针对性分析。

2025-12-19 09:47:26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休完产假后,依法还应该享受哺乳期,哺乳期截止到婴儿年满一周岁时。劳动部有关文件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根据上述规定,虽然哺乳期劳动合同到期,但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哺乳期期满为止。哺乳期期满后,用人单位可以不再续签合同。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金吗女职工在哺乳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哪些情况下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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