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生产、销售假药存在法定从重处罚情形时,司法机关会在法定量刑幅度内对行为人适用较重刑种或较长刑期。
法律解析:
生产、销售假药属于犯罪行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会被从重处罚。一是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避孕药品、血液制品、疫苗等冒充其他药品,或者上述药品本身为假药;二是生产、销售以孕产妇、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假药;三是生产、销售的生物制品属于假药;四是生产、销售假药造成人身伤害后果;五是生产、销售假药经处理后再次实施该行为;六是拒绝、逃避监督检查,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或者擅自动用查封、扣押物品。若遇到生产、销售假药相关问题,或需要了解具体法律责任,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生产销售假药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若存在特定情形会被依法从重处罚。这些情形涵盖使用特殊药品冒充其他药品或本身为假药、针对孕产妇儿童等群体、生物制品为假药、造成人身伤害后果、经处理后再犯、拒绝监督检查等,司法机关会在法定量刑幅度内对相关人员适用较重的刑种或较长的刑期。
1.药品生产销售企业应建立全链条质量管控机制,从原材料采购到成品出厂的每个环节都严格把关,尤其要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管理,避免出现以这些药品冒充其他药品或本身为假药的情况。
2.企业需明确药品的主要使用对象,对于孕产妇、儿童等特殊群体使用的药品,制定更严格的生产和检验标准,杜绝生产销售以这些群体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假药。
3.生物制品的生产销售应严格遵循相关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企业要投入足够资源保障生物制品研发、生产和检验过程合规,避免生物制品成为假药。
4.药品生产销售者要强化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假药可能带来的人身伤害风险,一旦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并向监管部门报告,防止危害后果发生或扩大。
5.曾因生产销售假药被处理的主体,应彻底纠正违法行为,主动接受监管部门后续监督,建立长效合规机制,避免再次触犯法律。
6.相关主体应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证据材料,不得拒绝、逃避检查或伪造、销毁、隐匿证据,也不得擅自动用已被查封、扣押的物品。
法律分析:
(1)生产、销售假药时,若涉及特定药品类别的冒充或本身为假药,包括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避孕药品、血液制品、疫苗等冒充其他药品,或者上述药品本身即为假药的,会被从重处罚。
(2)生产、销售的假药主要使用对象为孕产妇或儿童的,属于从重处罚情形。
(3)生产、销售的生物制品属于假药的,会被从重处罚。
(4)生产、销售假药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后果的,会被从重处罚。
(5)曾因生产、销售假药被处理后再次实施该行为的,会被从重处罚。
(6)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存在拒绝、逃避检查,伪造、销毁、隐匿相关证据材料,或者擅自动用已被查封、扣押物品等行为的,会被从重处罚。
(7)出现上述任一情形时,司法机关会在法定量刑幅度内对犯罪人适用较重的刑种或较长的刑期。
提醒:
生产销售假药属于严重刑事犯罪,存在从重处罚情形会导致处罚力度加大,切勿触碰法律红线;若涉及相关情形,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分析具体情况。
(一)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避孕药品、血液制品、疫苗等冒充其他药品,或者将上述药品作为假药生产、销售。
(二)生产、销售的假药主要使用对象为孕产妇或者儿童。
(三)生产、销售的生物制品属于假药。
(四)生产、销售假药造成人身伤害后果。
(五)因生产、销售假药被处理后再次实施该行为。
(六)拒绝、逃避监督检查,伪造、销毁、隐匿相关证据材料,或者擅自动用被查封、扣押的物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酌情从重处罚:
1.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避孕药品、血液制品、疫苗等特殊药品冒充其他药品,或者以其他药品冒充上述特殊药品的;
2.生产、销售以孕产妇、婴幼儿、儿童或者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假药的;
3.生产、销售的假药属于注射剂药品、急救药品的;
4.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生产、销售假药的;
5.在突发事件期间,生产、销售用于应对突发事件的假药的;
6.曾因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受过处罚后再次实施的;
7.其他应当酌情从重处罚的情形。
专业解答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生产销售假药的从重处罚的情形是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专业解答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生产销售假药的从重处罚的情形是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专业解答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生产销售假药的从重处罚的情形是怎样的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专业解答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生产销售假药的从重处罚的情形是什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专业解答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生产销售假药的从重处罚的情形是如何的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律师解析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冒充其他药品,或者以其他药品冒充上述药品的;生产、销售以孕产妇、婴幼儿及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假(劣)药的;生产、销售的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属于假(劣)药的;生产、销售假(劣)药,造成人员伤害后果的;生产、销售假(劣)药,经处理后重犯的;拒绝、逃避监督检查,或者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的,或者擅自动用查封、扣押物品的。
律师解析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冒充其他药品,或者以其他药品冒充上述药品的;生产、销售以孕产妇、婴幼儿及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假(劣)药的;生产、销售的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属于假(劣)药的;生产、销售假(劣)药,造成人员伤害后果的;生产、销售假(劣)药,经处理后重犯的;拒绝、逃避监督检查,或者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的,或者擅自动用查封、扣押物品的。
律师解析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冒充其他药品,或者以其他药品冒充上述药品的;生产、销售以孕产妇、婴幼儿及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假(劣)药的;生产、销售的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属于假(劣)药的;生产、销售假(劣)药,造成人员伤害后果的;生产、销售假(劣)药,经处理后重犯的;拒绝、逃避监督检查,或者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的,或者擅自动用查封、扣押物品的。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