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单位应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特殊情况经同意可延长;单位未按时申请的费用自担,职工等可在1年内直接申请,超1年原则上不能认定。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遭遇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所在单位有义务在规定的30日内,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存在特殊情况,经社保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间可适当延长。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期间产生的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需由单位自行承担。若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职工、其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但超过1年原则上不能再进行认定。所以,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职工及其近亲属等,都要严格遵守工伤认定的时间规定,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在工伤认定方面存在疑问或遇到难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1.用人单位有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的责任,应在职工事故伤害发生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特殊情况经同意可适当延长申请时限。若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用人单位需负担期间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
2.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保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超过1年未申请,原则上不能再进行工伤认定。
3.建议用人单位重视工伤认定申请的时效性,及时履行义务,避免承担不必要的费用。工伤职工及相关人员也应留意申请时间,在规定期限内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分析:
(1)职工遭遇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单位需在30日内申报工伤认定,特殊情况经同意可适当延长申请时限。
(2)若单位未在规定期限提交申请,期间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由单位承担。
(3)单位未申请时,工伤职工、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申请工伤认定。
(4)超过1年未申请,原则上无法再进行工伤认定。
提醒:用人单位应及时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避免承担额外费用;职工及相关人员需留意1年的申请期限,逾期可能无法认定工伤,建议尽早咨询以确定申请方案。
(一)用人单位要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报社保行政部门并获同意,才可适当延长申请时限。
(二)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申请,工伤职工、其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保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三)职工一方需牢记1年的申请期限,避免逾期无法认定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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