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发现离职证明盖合同章后,应及时与原用人单位沟通,说明合同章开具离职证明不符合常规,存在不被认可风险,要求重新开具加盖公章或人事章的离职证明。
(二)若用人单位拒绝重新开具,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请求其介入协调,促使单位按规定开具有效离职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此条规定了用人单位有义务为离职员工出具有效证明,保障员工权益。
1.离职证明盖合同章一般无效。离职证明是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凭证,需体现单位对员工离职的确认,通常应盖公章或人事章。
2.合同章用于签合同,证明主体身份和确认合同内容,使用范围限于合同事务。用其开离职证明不合常规,可能不被认可,还会引发对证明真实性和有效性的质疑。
3.为避免纠纷,员工可要求单位重新开具加盖公章或人事章的离职证明。
结论:
离职证明盖合同章通常无效,员工可要求单位重新开具加盖公章或人事章的离职证明。
法律解析:
离职证明用于证实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需体现单位对员工离职事实的确认,按常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而合同章主要用于合同事务,证明合同主体身份和对合同内容的确认,使用范围局限于此。用合同章开具离职证明不符合常规,可能不被其他单位、机构认可,还会引发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的质疑。所以,为避免后续产生纠纷,员工有权要求单位重新开具符合规范的离职证明。若在离职证明开具等方面遇到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1.离职证明盖合同章通常无效。离职证明是确认员工离职事实的文件,按规定应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合同章使用范围局限于合同事务,用于证明合同主体身份和确认合同内容,用其开具离职证明不符合常规。
2.用合同章开具的离职证明可能不被其他单位、机构认可,易引发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的质疑,可能给员工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3.为避免后续纠纷,员工若遇到单位用合同章开具离职证明的情况,可要求单位重新开具加盖公章或人事章的离职证明,以保障自身权益。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