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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工伤职工合同续签后是否有补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不同伤残等级及处理方式对应不同结果。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当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若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职工也同意续订,这种情况下没有经济补偿。若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但难以安排工作,用人单位需按月发伤残津贴;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也是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赔偿情况复杂,涉及多种因素和不同的法律规定。如果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11 11:03: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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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合同续签后的补偿情况分多种。若评定伤残等级后,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订合同且职工同意,无经济补偿。
当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但难以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按月发伤残津贴。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解决措施与建议:
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职工评定伤残等级,明确补偿情况。
2.职工要了解自身权益,在符合条件时主动提出相应补偿要求。
3.双方遵循法律规定,妥善处理补偿事宜,避免纠纷。
2025-12-11 09:14: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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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职工同意续订,这种情况下不存在经济补偿。这体现了在双方达成平等且合理续订意向时,遵循合同自愿和公平原则。
(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但难以安排工作,用人单位需按月发伤残津贴。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此保障职工后续医疗和就业需求。
(3)职工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合同,也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职工提供相应保障。
提醒:工伤补偿情况复杂,不同伤残等级和处理方式对应不同补偿标准,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2-11 09:01: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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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定伤残等级后,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订合同,职工同意的,无需考虑补偿问题。
(二)职工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难以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按月发伤残津贴;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获工伤保险基金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用人单位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职工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合同期满终止或本人提出解除合同,也能获得工伤保险基金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用人单位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25-12-11 08:33: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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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签合同且职工同意的,无经济补偿。
2.职工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但难以安排工作的,单位按月发伤残津贴。职工提出解除或终止合同,由工伤保险基金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职工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合同的,也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分别支付上述两项补助金。
2025-12-11 08:18:0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