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而言,介绍人仅负责传话,属于信息传递者,没做保证、担保等行为,也无需审查信息真实性,通常不担责。
2.不过,若介绍人明知信息虚假还传递,致使他人利益受损,要担侵权责任并赔偿损失。
3.要是介绍人篡改信息并引发不良后果,需承担相应责任。
4.若介绍人与一方有委托关系且有职责约定,未按约传话致对方受损,可能要依委托合同担违约责任。
结论:
介绍人仅起传话作用通常不担责,但在明知信息虚假仍传递、篡改信息、未按委托合同约定传话等情形下需担责。
法律解析:
一般而言,介绍人作为单纯的信息传递者,未作保证、担保等行为,也无审查信息真实性的义务,所以不承担法律责任。然而,当介绍人明知信息虚假还传递,这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若篡改信息造成不良后果,同样要为自己的不当行为负责;要是存在委托关系且有职责约定,却未按约定传话致对方受损,就要按照委托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如果遇到涉及介绍人责任的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1.介绍人仅起传话作用时通常不担责,因其作为信息传递者,未作保证、担保,一般无审查信息真实性义务。
2.不过存在例外情形。若介绍人明知信息虚假还传递致他人利益受损,构成侵权,要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3.若介绍人在传话时篡改信息造成不良后果,需承担相应责任。
4.若介绍人与一方有委托关系且有明确职责约定,未按约定传话给对方造成损失,可能要依委托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建议介绍人在传话时尽量核实信息真实性,不随意篡改信息。若存在委托关系,严格按约定履行职责,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法律分析:
(1)通常情况下,介绍人仅起传话作用时,属于信息传递者,未进行保证、担保等行为,且对信息真实性一般无审查义务,所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2)不过,存在特殊情形。一是介绍人明知信息虚假还传递,致使他人利益受损,会构成侵权责任,需承担赔偿损失的后果。
(3)二是介绍人在传话时篡改信息并引发不良后果,要承担相应责任。
(4)三是介绍人与一方有委托关系且有明确职责约定,若未按约定传话给对方造成损失,可能需依据委托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提醒:介绍人虽多数情况无责,但传递信息时要确保准确真实,若涉及委托关系,需严格按约定行事,遇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以明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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