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威海,因为刚刚生完孩子,要去领取生育津贴,需要咨询一下,关于威海生育津贴审核需要什么材料?
领取生育津贴准备资料:身份证、社保卡、准生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出生证明(或死亡医学证明)、生育费用发票
1、如属难产的还需提供生育医院出具的难产证明和住院病历复印件
2、异地生育或无备案手续需提供生育医疗费用清单及住院病历复印件
3、参保男职工配偶无工作的,需提供女方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女方无工作证明、双方身份证、男职工社保卡、准生证、出生证明、生育费用发票原件,生育前无需备案。
办理前提条件:⑴女方从未参加社会保险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⑵女方无固定工作,需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开具无工作证明。
⑶男方生育保险在其配偶生育时,已连续缴纳一年以上。
办理条件
女职工因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享受产假期间领取生育津贴。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的参保职工,确诊怀孕时已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2 个月以上的,怀孕检查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分娩时已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1年以上﹙不含补缴时间﹚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威海生育津贴审核所需材料
①男女双方身份证,女方社会保障卡;
②生育医疗费用原始发票,原始发票丢失的提供原始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医院财务结算章;
③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同时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属于生育的,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或《生育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死亡医学证明;
2)属于流产的,需提供结婚证和医院 出具的怀孕流产诊断证明原件及门诊病历 或出院小结;
3)属于难产的,需提供医院出具的难 产证明原件以及出院小结。
办理时限
工作日随到随办,申请后 1 个工作日 完成审核。
(1)生育职工社会保障卡及支持身份验证的银联储蓄卡;
(2)计划内生育证明(即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出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医疗收费票据(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及对应的费用汇总清单原件和复印件、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原件和复印件;
(5)《职工生育津贴待遇申领表》(一式一份);
(6)非本市城镇户籍失业人员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本市城镇户籍失业人员应提供有效记录的就业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区社保中心办理);
(7)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生育职工本人办理不需提供。
简单来说,就是八大件:医保卡、银行卡、准生证、出生证、医院发票、出院小结、申请表、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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