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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工伤认定不一定在注册地,需结合具体情况确定认定地点。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规定,一般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时,原则上在注册地认定工伤;若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都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后可在生产经营地认定。对于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受事故伤害的,由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由此可见,工伤认定地点并非局限于注册地。如果遇到工伤认定相关问题,为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合法保障,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1-30 21:09: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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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认定并非一定在注册地进行,需结合具体情况确定。一般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原则上在注册地认定;若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都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工伤后可在生产经营地认定。对于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被派遣者在用工单位因工受伤,由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
2.解决措施和建议:
-用人单位应及时为职工在注册地或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明确责任归属。
-职工发生工伤后,要了解自身权益,根据不同情形向正确的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相关部门应加强宣传,让用人单位和职工清楚工伤认定的地点规定及流程。
2025-11-30 21:03: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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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通常用人单位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时,原则上在注册地做工伤认定。这是因为注册地是用人单位进行合法登记的地点,相关管理和数据记录相对集中。
(2)当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都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后可在生产经营地认定。这是为了保障职工能及时获得工伤认定,因为生产经营地更便于调查事故发生情况。
(3)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受伤,由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这明确了此类特殊用工形式下工伤认定的责任主体。
提醒:
工伤认定地点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不同情形对应不同认定地点,建议遇到工伤问题时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1-30 19:26: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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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且用人单位在两地都参加工伤保险时,在注册地进行工伤认定。
(二)若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后,可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
(三)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由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2025-11-30 18:41: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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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认定不局限于注册地。通常用人单位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不同时,原则在注册地认定;若两地都没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工伤后可在生产经营地认定。
2.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受伤,由派遣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认定。
3.工伤认定地点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并非只能选注册地。
2025-11-30 16:52:2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