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职工受伤后,所在单位有申报工伤的责任,需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若遇特殊情况,经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
(2)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在此期间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3)用人单位未申请时,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受伤三天通常处于可申报的时间范围。
提醒:
申报工伤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不同工伤情况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一)单位申报:所在单位应积极准备材料,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存在特殊情况,及时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沟通,经同意后适当延长申请时限。
(二)职工及相关方申报: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工伤职工、其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1.职工受伤3天后能申报工伤。单位应在事故发生30日内,向社保部门提出认定申请,特殊情况经同意可延长申请时间。
2.若单位未按时申请,期间的工伤待遇费用由单位承担。
3.单位不申请的,职工、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向社保部门申请。受伤3天一般都在可申报时间内。
结论:
受伤三天后能申报工伤,单位和职工一方通常都在可申报的时间范围内。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经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若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相关费用由单位负担。同时,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时,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所以受伤三天,无论是单位申请还是职工一方申请,一般都处于可申报的合理时间范围。如果遇到工伤申报相关的复杂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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