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20年空置房已卖出,原物业公司追讨2017年后的物业费,此物业公司在我卖房时就被解雇,现在起诉我交物业费和滞纳金,怎么办?请指教一下
我2020年空置房已卖出,原物业公司追讨2017年后的物业费,此物业公司在我卖房时就被解雇,现在起诉我交物业费和滞纳金,怎么办?请指教一下
2025-11-11 21:52:30 回复
您好!你就讲已过诉讼时效,这样就一分钱也不用还了。具体应对细节,请来电进一步沟通。
2025-11-11 14:45:47 回复
先别慌。你要收集卖房、原物业公司被解雇等相关证据,比如卖房合同、解雇通知等。若2017到卖房期间物业没尽责,你也找证据证明。若物业服务没问题,已产生的物业费可能要付,但滞纳金得看合同约定是否合理。可先和物业协商,若协商不成积极应诉,向法院说明情况,让法院依法判决。
2025-11-11 12:47:28 回复
这种情况下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应对:
关于诉讼主体资格问题
首先要确认原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利追讨物业费。如果该物业公司确实在你卖房时已被合法解雇,自其被解雇之后,它与小区业主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通常就终止了。在这种情况下,它可能不再具备向你追讨后续物业费的主体资格。你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比如业主大会或业委会解除该物业公司服务合同的决议、通知等文件,以此来证明其已丧失追讨物业费的权利基础。
物业费的承担问题
1. 时间界限 :你卖房之后,房屋的所有权已经转移,新的业主成为物业服务的实际受益人。按照常理,自房屋产权转移之后产生的物业费应当由新业主承担。你可以提供房屋买卖合同、产权过户证明等材料,来证明房屋产权转移的时间,从而说明2017年后的物业费不应由你承担。
2. 物业服务情况 :即使在你卖房之前,如果该物业公司存在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情况,比如小区卫生状况差、安保措施不到位、公共设施维修不及时等,你也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业主投诉记录等),主张相应减少物业费。因为物业服务合同是双务合同,物业公司有提供符合标准服务的义务,若其未履行该义务,业主有权相应减少支付物业费。
滞纳金问题
1. 合同约定 :查看物业服务合同中关于滞纳金的具体约定。有些合同可能约定了过高的滞纳金标准,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滞纳金过高,你可以请求法院予以适当减少。一般来说,法院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
2. 责任归属 :如果如前面所述,物业公司本身存在违约行为,那么你未按时缴纳物业费可能是合理抗辩,这种情况下你可以主张不应当承担滞纳金。
在收到法院传票后,要积极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并按时参加诉讼。如果对法律程序不熟悉,也可以考虑聘请律师为你代理案件,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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