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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效力待定合同不被追认则无效,这类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其效力取决于有追认权的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若权利人拒绝追认,合同自始无效。
2.例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出能力范围订立的合同,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就不产生法律效力;无权代理人以他人名义订立的合同,被代理人不追认则对其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担责。
3.合同无效后,取得的财产应返还,无法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应折价补偿。有过错方需赔偿对方损失,各方都有过错则各自担责。
4.为避免此类情况,订立合同前要确认主体资格和权限,合同履行中发现效力待定情况及时沟通追认或采取措施终止合同。
2025-11-02 17:27: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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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效力待定合同是欠缺一定生效要件的合同,其效力依靠有追认权的第三人的意思表示来确定。当权利人拒绝追认时,合同自始无效。
(2)像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超能力范围的合同,若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合同就无法律效力。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不追认,对被代理人不生效,由行为人担责。
(3)合同无效后,取得的财产应返还,无法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要折价补偿。有过错方需赔偿对方损失,各方都有过错则各自担责。
提醒:签订合同时要确认对方是否有相应权限,若涉及效力待定合同情况,要及时关注追认情况,避免自身权益受损,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1-02 16:55: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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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效力待定合同,相关权利人应及时行使追认权。若认为合同对自己不利,要尽快明确作出拒绝追认的意思表示,避免因拖延导致不必要的麻烦。
(二)若合同被确定无效,取得财产的一方应主动返还财产。若无法返还或没必要返还,要进行折价补偿。
(三)若一方在合同订立过程中有过错,要对对方的损失进行赔偿;若双方都有过错,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5-11-02 16:54: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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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效力待定合同若不被追认就无效。这类合同是缺生效要件的,其效力由有追认权的第三人决定。
2.若权利人拒绝追认,合同从开始就无效。像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能力范围签的合同,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就无效;无权代理人签的合同,被代理人不追认,由行为人担责。
3.合同无效后,取得的财产要返还,不能返还的折价补偿。有过错方要赔偿对方损失,各方都有错就各自担责。
2025-11-02 15:14: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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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效力待定合同不被追认则无效,合同无效后需对财产进行返还或折价补偿,有过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解析:
效力待定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其效力取决于有追认权的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若权利人拒绝追认,合同自始无效。像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出能力范围订立的合同,若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合同就不具法律效力;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被代理人不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担责。合同无效后,基于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返还,无法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则折价补偿。有过错方要赔偿对方损失,各方都有过错就各自担责。如果您遇到有关效力待定合同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11-02 14:02:1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