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辽宁法律咨询 > 铁岭法律咨询 > 铁岭财产分割法律咨询 > 离婚时土地咋样分

离婚时土地咋样分

张* 辽宁-铁岭 财产分割咨询 2025.11.01 07:52:24 356人阅读

离婚时土地咋样分

其他人都在看:
铁岭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铁岭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宅基地方面,因所有权归集体,夫妻只有使用权,法院一般不直接分割宅基地,而是处理地上房屋等附属物。要保留建房出资、贡献等相关证据,以便法院确定房屋归属和补偿。
(二)承包地方面,夫妻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经营权的,可按均等原则分割,双方可协商一方继续承包并补偿另一方,或分别承包相应份额。
(三)若一方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割承包地要经发包方同意,可通过转包、出租等方式获取经济补偿,要及时与发包方沟通并保留相关同意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调整承包地。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需要适当调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的,应当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办理。

2025-11-01 10:18:10 回复
咨询我

1.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夫妻只有使用权。以户为单位申请的,离婚时法院一般不直接分宅基地,而是处理地上房屋等附属物,按建房出资和贡献确定归属与补偿。
2.承包地:双方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取得经营权的,离婚时可均等分割,可协商由一方承包并补偿另一方,或分别承包相应份额。若一方不是成员,分割要经发包方同意,可转包、出租获补偿。

2025-11-01 09:07:42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离婚时土地分割因土地类型而异,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法院一般处理地上附属物;承包地若双方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均等分割,一方非成员分割需发包方同意。
法律解析:
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夫妻只有使用权。以户为单位申请的宅基地,法院在离婚时通常不直接分割,而是依据建房出资和贡献等因素处理地上房屋等附属物,确定其归属和补偿。对于承包地,若夫妻双方均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经营权,离婚时按均等原则分割,可协商由一方继续承包并补偿另一方,或分别承包相应份额。若一方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割要经发包方同意,可通过转包、出租等获经济补偿。如果遇到离婚土地分割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11-01 08:41:05 回复
咨询我

1.离婚时土地分割要依据土地类型区分处理。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夫妻只有使用权。以户为单位申请的宅基地,法院一般不直接分割宅基地,而是处理地上房屋等附属物,依据建房出资、贡献确定归属与补偿。
2.对于承包地,若夫妻双方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承包经营权,离婚时可按均等原则分割,能协商由一方继续承包并补偿另一方,或分别继续承包相应份额。
3.若一方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割承包地需经发包方同意,可通过转包、出租等方式获得经济补偿。
建议:夫妻在处理离婚土地分割时,应详细了解土地性质和相关规定,先自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2025-11-01 08:37:06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宅基地方面,其所有权归集体,夫妻只有使用权。以户为单位申请的宅基地,离婚时法院一般不直接分割宅基地,而是处理地上房屋等附属物,依据建房出资、贡献等确定归属与补偿。例如建房时一方出资较多,在分割地上房屋时可能会适当多分。
(2)承包地方面,若夫妻双方均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离婚时按均等原则分割,可协商由一方继续承包并补偿另一方,或分别承包相应份额。若一方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割需经发包方同意,可通过转包、出租等获经济补偿。

提醒:
离婚分割土地权益情况复杂,不同情况处理方式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1-01 08:08:22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涉及面广,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对这些问题,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妥善处理。具体措施如下:1、严格规范机动地管理。集体机动地,要在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民主商议的基础上,采取公开招标或公开协商方式发包,严禁暗箱操作或仗权承包。同等条件下,机动地优先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了切实保证机动地合法、合理、公开发包,保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凡是机动地发包合同,必须经乡镇农村经济管理机构进行依法鉴证。承包的机动地,任何人不得转包、转让他人。机动地承包期限一般为一年,最长不得超过3年。以前合同约定承包期较长,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应保持不变;按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需要调整承包合同的,按规定的承包期进行调整;按规定应解除的合同,解除后按新的承包期发包。机动地发包收入计入集体积累。2、积极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对离田从事其他经营或劳务输出的农民,要支持和鼓励其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维护他们的土地承包权和收益权,不得强迫或阻碍农户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截留、扣缴农户承包地流转的收益。要坚持按程序进行流转。农户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转出方和受让方要签订流转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要经发包方同意;采取其它方式流转的,要报发包方备案。流转合同当事人可以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合同鉴证。3、妥善处理承包期内收回的农户承包地。土地延包后,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农户承包地搞招标发包的,要及时纠正,切实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前,发包方收回农户承包地抵顶所欠承包费,签订协议的,按协议约定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后,依法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前,全户农转非和全户户籍迁出,已收回的承包地不再退回;未收回的,除迁入设区的城市外,应保留其承包地,由其继续承包。4、是妥善处理“户在人不在”农户的土地承包。土地延包时得到承包地的“户在人不在”农户,凡是愿意继续承包的,不得强行收回其承包地;愿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应支持、鼓励其依法流转;不愿意继续承包的,应办理相关手续,退还给集体。土地延包时,未得到承包地的“户在人不在”农户,要求承包的,原则上应同意其承包土地。承包地可在机动地复垦地、退包地中解决,暂无力解决的,可通过候地解决。“户在人不在”农户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不要承包地协议的,从其约定。5、妥善处理婚出婚入人口承包地问题。土地延包前结婚的妇女,户籍在土地延包前迁入的,由迁入地分给承包地;未分给承包地的,从机动地、复垦地、退包地中解决;暂无力解决的,可通过候地解决。户籍在土地延包前未迁出的,由原户籍所在地分给承包地;未分给承包地或分给后收回的,在机动地、复垦地、退包地中解决;暂无力解决的,可通过候地解决。由于地域间土地延包实施时间不一而导致婚嫁妇女无地的,原则上由户籍迁入地解决承包地;无力解决的,可通过候地解决。因负有赡养义务,男到女家生产生活的,在土地承包上与婚出婚入妇女同等对待。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