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六十岁以上临时工与用人单位通常构成劳务关系,在此关系中受伤,责任按双方过错划分。比如工作中因用人单位场地未设置警示标识致临时工受伤,用人单位有过错需担责;若临时工自身违规操作受伤,自身也有过错。
(2)因工作受伤,临时工可要求接受劳务方按过错赔偿系列合理费用,如治疗康复费、误工费等,残疾的还包括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3)临时工自身有过错会减轻接受劳务方赔偿责任。
(4)因第三人原因受伤,临时工有索赔选择权,接受劳务方补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5)双方可先协商赔偿,协商不成临时工可收集证据起诉。
提醒:
临时工工作中注意安全,受伤后及时保留证据。不同案件情况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六十岁以上临时工因工作受伤,应及时留存能证明工作、受伤情况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作证、监控视频、医院诊断证明等。
(二)和用人单位积极协商赔偿,明确各项赔偿费用,如医疗费、护理费等。
(三)若自身存在过错,要认识到可能会减轻用人单位赔偿责任,协商时做好心理准备。
(四)若因第三人原因受伤,可灵活选择向第三人索赔或要求用人单位补偿。
(五)协商不成,收集好相关证据,尽快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1.六十岁以上临时工和用人单位多为劳务关系,受伤按双方过错担责。因工作受伤,可要求接受劳务方按过错赔偿治疗康复费、误工费等;造成残疾的,还需赔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2.临时工自身有过错,会减轻接受劳务方赔偿责任。因第三人致伤,临时工可向第三人索赔,也能要求接受劳务方补偿,后者补偿后可追偿。
3.双方先协商赔偿,协商不成,临时工收集证据起诉。
结论:
六十岁以上临时工与用人单位一般是劳务关系,受伤按双方过错担责,因工受伤可要求接受劳务方赔偿多项费用,有残疾的还有额外赔偿;自身有过错减轻对方责任;因第三人受伤有索赔和补偿途径,协商不成可起诉。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六十岁以上临时工和用人单位通常构成劳务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临时工因工作受伤,接受劳务一方要根据自身过错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及误工损失。若造成残疾,还得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要是临时工自身存在过错,接受劳务一方的赔偿责任会相应减轻。当因第三人导致受伤时,临时工既可以向第三人索赔,也能要求接受劳务一方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遇到赔偿问题,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临时工可收集证据去法院起诉。如果您在这方面遇到具体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有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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