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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履约能力是否构成合同诈骗

赵* 重庆-江北区 合同纠纷咨询 2025.10.26 14:11:37 430人阅读

没有履约能力是否构成合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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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合同诈骗的构成有严格条件,不仅要求没有履约能力,还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手段骗取较大数额财物。
(2)当当事人虽缺乏履约能力,但订立合同时无非法占有想法,积极为履约创造条件且愿意担责,这通常属于民事合同纠纷范畴,不构成合同诈骗。
(3)若当事人明知无履约能力,采用欺骗手段签合同,取得财物后逃匿或挥霍致对方受损,就可能构成合同诈骗。判断是否构成此罪,要综合具体行为和主观故意。

提醒:在合同签订与履行中,要注意区分民事纠纷和合同诈骗。若对自身情况是否构成犯罪存疑,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2025-10-26 19:18: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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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断是否构成合同诈骗不能仅看有无履约能力,关键在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及是否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
(二)若没有履约能力,但订立合同时无非法占有目的,积极创造履约条件且愿意担责,按民事合同纠纷处理,可通过协商、调解或民事诉讼解决。
(三)若明知无履约能力,以欺骗手段签合同,获取财物后逃匿或挥霍,对方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2025-10-26 18:40: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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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履约能力不必然构成合同诈骗。合同诈骗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合同、履行合同期间,靠虚构事实等手段骗对方财物且数额大。
2.若当事人无履约能力,但订立合同时无非法占有目的,积极创造履约条件,愿担责,一般属民事合同纠纷。
3.若明知无履约能力,用欺骗手段签合同,获财后逃匿或挥霍,致对方受损,可能构成合同诈骗。判断需结合行为和主观故意。

2025-10-26 17:20: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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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没有履约能力不一定构成合同诈骗,需结合主观故意和具体行为综合判断。
法律解析:
合同诈骗的构成需满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方较大数额财物。若当事人无履约能力,但订立合同时无非法占有目的,积极创造履约条件且愿意担责,通常属于民事合同纠纷。但要是明知无履约能力,以欺骗手段签合同,获取财物后逃匿或挥霍致对方受损,就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由于实际情况复杂多样,判断是否构成合同诈骗要结合具体行为和主观故意。若遇到类似情况难以判断,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2025-10-26 15:38: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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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履约能力不必然构成合同诈骗。合同诈骗的认定需满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等条件。
2.若当事人虽无履约能力,但订立合同时无非法占有目的,积极创造履约条件且愿意担责,这种情况一般属于民事合同纠纷,不构成合同诈骗。
3.若当事人明知无履约能力,以欺骗手段签合同,获取财物后逃匿或挥霍,致对方受损,则可能构成合同诈骗。判断是否构成此罪,要结合具体行为和主观故意综合考量。

解决措施和建议:交易中应仔细考察对方履约能力和信誉;遇到可能的诈骗行为及时收集证据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2025-10-26 14:47: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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