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停运损失承担主体依情况而定。交通事故致停运,一般由侵权人承担依法从事经营性活动车辆的合理停运损失。若车辆投保商业险且合同约定该损失在赔偿范围,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付。
2.运输合同里,因托运人过错致车辆停运,托运人承担损失。
3.若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造成停运,双方各自承担相应损失。
解决措施和建议: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收集停运损失相关证据,以便向侵权人索赔。车辆投保时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对停运损失的规定。运输合同中明确双方责任,出现托运人过错致停运情况时按合同要求其担责。遇到不可抗力等情况,双方友好协商分担损失。
法律分析:
(1)交通事故致停运,侵权人通常承担停运损失。法律规定,从事经营性活动车辆因事故无法经营的合理停运损失,侵权人需赔偿。
(2)车辆投保商业险且合同约定该损失在赔偿范围,可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付。
(3)运输合同中,托运人过错致车辆停运,托运人承担停运损失。
(4)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造成停运,一般各自承担相应损失。
提醒:
遇到停运损失纠纷,需保留好相关证据,不同情形的责任认定有差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交通事故导致停运:保留好事故责任认定书、运营收入流水等证据,向侵权人索赔;若车辆投保商业险且损失在赔偿范围,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申请理赔。
(二)运输合同中托运人过错致停运:收集托运人过错的证据,如聊天记录、书面通知等,依据合同约定要求托运人承担损失。
(三)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双方事由造成停运:各自承担自身损失,无需向对方索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1.交通事故致停运,通常由侵权人担责。依法运营的车辆因事故停运,侵权人要赔偿合理损失。
2.车辆投保商业险,且合同约定停运损失在赔偿范围,可让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付。
3.运输合同里,若因托运人过错致停运,托运人承担损失。
4.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造成停运,双方各自承担相应损失。
结论:
停运损失承担主体依具体情形而定,交通事故侵权人通常担责,保险合同有约定时保险公司可赔付,托运人过错致停运由其担责,不可抗力则双方各自担责。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依法从事经营性活动的车辆,若因交通事故无法正常经营,侵权人需赔偿合理的停运损失。若车辆投保商业险且停运损失在保险赔偿范围内,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付。在运输合同里,若因托运人过错造成车辆停运,托运人要承担停运损失。而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的停运,双方各自承担相应损失。不同情况有不同的责任承担方式,若遇到停运损失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专业解答出租车遭遇追尾导致停运所产生的损失由谁承担出租车在此类事故中所导致的暂时无法运营所产生的间接经济损失将由肇事方负责赔偿。出租车营运利润的实际所有者需以确凿证据向法庭证明上述间接损失确实因该事故而发生,并提供相关车辆在过去一段时间内每日平均营运收入以及每日营运里程信息。同时,出租车驾驶员亦可提出相应的误工费用主张,而出租车运营的经济收入则可以通过停运损失项目进行索赔。
专业解答出租车停运经济损失赔偿计算方法是:以近期日均营运收入乘以每日行驶路程得出每日总收入,索赔方需提供详细证据证明实际损失,因为这是车主或实际控制方的索赔权利。
专业解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从事货物运输和旅客运输等经营活动的车辆,因交通事故导致无法继续经营的合理停运损失,应由侵权方负责赔偿。例如,如果出租车在交通事故中受损,无法正常运营,侵权方需承担停运期间的损失赔偿责任。这一规定旨在保障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得到合理补偿。
专业解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从事货物运输和旅客运输等经营活动的车辆,因交通事故导致无法继续经营的合理停运损失,应由侵权方负责赔偿。例如,如果出租车在交通事故中受损,无法正常运营,侵权方需承担停运期间的损失赔偿责任。这一规定旨在保障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得到合理补偿。
专业解答商铺拆迁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赔偿,主要针对租户而非屋主。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出租的营业性房产在拆迁时,经济损失补偿应给租户。赔偿金额根据商铺拆迁前的盈利和停产停业时间评估,具体计算方法和标准由各地自行制定。
律师解析 营运车辆事故停运损失,由事故中责任方赔偿。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财产损失赔偿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包括: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